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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的意见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意见》(京教建二[2020]5号)文件精神,为保障房山区适龄儿童青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经区政府批准,现就2020年房山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北京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发展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四个服务”水平,深化义务教育综合改革,大力推进教育公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招生规则,严格规范招生秩序,加强招生工作管理,确保本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孩子都享受公平优质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作为政府行为予以保障。
(二)坚持乡镇(街道),在辖区内组织实施义务教育。
(三)坚持免试、就近、统筹协调,确保房山区每一个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四)坚持程序规范,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规范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5)坚持稳步前进,加强管理,通过巩固成绩、完善制度和引导预期,努力确保入学机会平等。
三、录取的条件和方法
(一)本市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
1.所有年满6岁(2014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学龄儿童都必须参加学龄人口信息收集。根据区教委划定的学校服务范围,法定监护人持《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到户籍所在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的相应学校办理免试入学手续。
1.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房山区工作或居住而需要在房山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未在本市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通过“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收集信息,并提交“北京市工作就业证、房山区实际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房山区居住证(或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等相关材料,相关部门应进行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后,联系居住地乡镇(街道)确定的学校;学校接待确有困难的,由乡镇教育委员会报区教育委员会协调解决。
乡镇(街道)政府要按照《房山区2020年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证明材料审核实施细则及2021年证明材料审核内容》(房政办发[2020]2号)的要求,制定并公布实施细则,建立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证明材料联合审核机制。
2.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经区台办认定的台湾同胞子女、经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其父亲(或母亲)出具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工作与居留确认表》)、由国家博士后管理部门出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其父亲(或母亲)《博士后研究人员注册证》(加盖博士后工作站设置单位公章)、现役军人证和军分区(旅)级单位。根据家庭实际居住地(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根据区教育委员会指定的学校服务范围,就近的学校免考。
(五)同等条件优先保证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和青少年可以就近上学。
(六)区以上人民政府人才引进计划下各类引进人才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子女的招生工作,应当规范、严格审批,并由区教委按照有关规定协调解决。
烈士子女、台湾学生、华侨子女、军人子女、国家劳动模范子女,按照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予以照顾。
按照市级要求,做好防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的教育和服务保障工作。2020年8月31日6岁入学者,在入学政策范围内,根据适龄儿童的户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所在地,并根据其入学意愿,可优先入学。对于2020年完成小学教育后需要进入初中的学生,根据学生的小学身份、户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所在地,在招生政策范围内,将优先录取。
四.工作要求
(一)实施计划管理。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实行计划管理,学校应加强对招生需求的前瞻性预测,根据划片范围内的适龄人口数量、小学毕业生数量和办学规模制定招生计划,经区教委审核后报市教委备案。未经批准,学校不得调整计划。
(二)规范民办学校招生管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纳入区级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同步招生,同步学籍注册;申请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计算机随机录取。严格执行民办中小学招生简章、广告备案制度、公开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和收费标准等。,以招收这方面的学生。
(三)严格学籍管理。北京市中小学校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将根据中小学入学服务系统建立新生注册。对于通过入学服务系统考试但未及时向学校报到的新生,各学校应督促其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经督促后,如仍不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或办理延期注册手续,学校不得对其学生进行注册,严禁学生乱流。为加强对民办学校学籍的管理,民办学校不得招收不符合要求的学生。
(四)杜绝非法经营。所有中小学必须严格执行地区教育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和录取程序。坚决禁止学校非法收费。坚决禁止任何学校或社会培训机构举办以选拔学生为目的的各类培训课程。坚决禁止学校私自招生。未经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未通过审批程序而被其他学校录取的非北京学生。严禁在义务教育入学工作中通过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考试和面试来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种考试成绩和获奖证书作为录取依据。义务教育学校实施随机和均衡的班级。上课前严禁组织考试。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严禁校外培训机构曲解宣传和录取政策,炒作公立学校排名,将培训结果与录取挂钩。坚决禁止初中违反规定提前招收小学非毕业年级学生。各部门、各学校要认真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要按规定和纪律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区教委教育督导办公室和区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对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严肃处理违规公办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直至开除。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应给予通报批评、减少招生计划、警告、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对违规的校外培训机构,应给予警告、罚款、停学、停办、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视情节轻重,并被列入黑名单。
(五)做好宣传和指导工作。义务教育招生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各单位要继续通过各种渠道进行有效的宣传和引导,特别是要加强互联网、微博等新媒体的使用,消除宣传中的盲点;各乡(街道)要做好群众关心的核心政策和政策难点的宣传和化解工作,积极协调解决本地区的个别矛盾;学校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精心规划,严格组织,规范操作,增加政策和工作程序的透明度,并通过向适合学校的家长发函做好宣传和指导工作。
(六)做好防疫和控制工作。各单位根据疫情防控情况,优化招生工作计划。在工作过程中,坚持“不必要和不离线”的原则。如果确实需要现场提交材料,通过分时、分批、换班预约等方式控制现场人数。,并做好人员登记、体温检测、分流、通风和消毒等工作。
V.职责分工
(1)地区教育委员会的职责
1.制定本地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计划,划定本地区各学校的招生服务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2.协同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房山分局等部门,建立未在本市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材料的联合审查机制。
3.加强对本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管理、监督和检查,负责招生工作的宣传,加大对本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学校质量提高和特色建设的宣传力度,接受群众来信来访,依法处理违纪违法行为。
4.根据区教育委员会划定的学校服务区,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5.建立特殊情况咨询机制和应急报告制度,稳步推进免费教育招生。
(二)乡镇(街道)、教育局的职责
1.乡镇(街道)成立义务教育招生领导小组,以乡镇(街道)教育主管领导为组长,教育助理为副组长,中小学校长为成员,组织、领导和协调镇内招生工作。
2.协调有关部门,建立本市未注册的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证明材料联合考试机制。按照审核要求,对未在本市注册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入学协调。
3.指导学校开展政策宣传和指导工作,公布乡镇(街道)教育委员会电话号码,通过多种渠道有效宣传政策;要建立特殊情况咨询机制和应急报告制度,积极协调和解决本地区存在的个性化矛盾。
4.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在新学年开始时如期入学,防止学生辍学。
(3)学校责任
1.校长是本单位入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组织领导学校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制定适合学校的录取规则,明确具体负责人,公布学校招生咨询电话;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政策,帮助有困难的家长收集信息。
2.新建学校要防范“环境保护”,学校要聘请有资质、有权威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专业检测,环境检测达标后才能使用。
3.严格按照区教委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要求,积极做好义务教育各方面的工作。
3.及时做好教师、学生和家长的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向家长和学生通报新生入学的政策、方法和时间。在工作中,要热情接受咨询,积极协调,积极解决服务电影中的个性化问题,积极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树立这方面的良好教育形象。
区教委将通过网上公示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相关政策,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入学咨询电话:89366051
招生监督报告电话:89359539
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地址:西麓社区成人职业学校(苏庄地铁站以北100米)
附件:2020年房山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计划表
北京市房山区教育委员会
2020年4月29日
2020年房山区义务教育招生简表
时间
功函
5月6 -31日
学龄儿童信息收集
5月6 -31日
各乡镇(街道)组织对未在本市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的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5月6 -17日
小学应当将初中入学申请交回户籍所在地和家庭实际居住地。
5月11 -17日
区教育委员会接受户口所在地和家庭实际居住地区的初中入学申请、考试和登记。
6月1日
乡镇(街道)教育委员会上报非本地户籍证明的审核结果
6月3 -9日
地区教育委员会组织私立学校完成小学和初中的招生
(私立小学的注册时间为六月三日至六日)
6月5日
小学完成小学毕业生在初中入学系统中的分布信息传输,并将分布列表上报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
6月13 -21日
小学招生、学校审核相关材料
6月13 -21日
中学审查新生入学的相关材料
6月22 -24日
初中向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申报新生名单,并在初中录取系统中进行考试
6月25日
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完成初中招生系统的审核,并生成最终的新生名单
7月初
所有中小学都会发出新生入学通知书
9月1 -15日
确立中小学新生的地位
提示:搜索北京新闻网(身份证号:北京北京),关注后在对话框中回复【入学】,即可获得北京市2020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全文(从年轻到年轻/从早到年轻)、入学服务平台入口(信息采集系统),并查看入学时间/过程/材料、北京/非北京市民入学指南、21个政策解答问题、咨询电话等。(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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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北京市房山区2020年义务教育入学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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