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114字,读完约3分钟

为了进一步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污染物排放,不断提高本市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市政府决定在本市部分地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北京市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知

1.挖掘机、装载机、反铲挖土机和叉车等四种机械不符合《越野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和测量方法》(GB36886)中的三级限值标准,属于高排放越野移动机械。

北京市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知

2.自2019年8月1日起,五环路以内(不含五环路)、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区域和通州区部分行政区域禁止使用高排放越野移动机械。其中,通州区的部分行政区域是指西起任刚路、靖宇老线、白石路、油地路、东宝路、鹿城中路、五星路、景宾线,北(不含)鹿苑北街,南至京哈高速公路的边界。

北京市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知

3.从2020年1月1日起,海淀区、丰台区、大兴区、房山区、门头沟区、顺义区、昌平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区、延庆区行政区域内禁止使用高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北京市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知

其中,门头沟区的部分行政区域是指西起增雨路、大禹南路、高家园路、新桥街,东至史丹路,北至门头沟路,南至蒲山路的边界。

顺义区的部分行政区域是指西起西环路与顺白路交界处,东至油堤路,北至白马路,南至顺平路的区域。

昌平区的部分行政区域包括:一是西部为京藏高速公路,东部为朝新路(东段)和长进路,北部为西关路、西环路、北环路、朝丰安路、水库路和朝新路(北段),南部为常怀路;二是西起昌平区与海淀区的交界处,东至昌平区与顺义区的交界处,北起北青路,南至昌平区与朝阳区的交界处。

北京市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知

平谷区的部分行政区域包括:一是西部为渭河,东部为平乐街和向阳南街,北部为北环路,南部为新平南路和海关南街;二是西起体育中心西路,东至和真河,北至平谷街西延长线,南至卢各庄南一路。

北京市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知

怀柔区的部分行政区域包括:一是西部由龙山路、环湖路和荆密引水渠组成的边界,东部为大熊猫开开路,北部为富乐街,南部为南华街;二是西部的樊棋路,东部的111国道,北部的雁栖湖北路,南部的雁栖湖南路;三是西起111国道,东至沙河,北至京密引水渠,南至101国道。

北京市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知

密云区部分行政区域是指西起京沈线(不含)、东至潭西路、北至京沈线(不含)、南至水原路的区域。

延庆区的部分行政区域是指西部为李静高速公路,东部为桂川路,北部为团结路,南部为白康路和百泉路。

四、应急救援项目不受上述措施约束。

五、违反本通知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6.自2019年8月1日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知》(京政发[2017]30号)废止。

我在此宣布。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5日

>。>。图表“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知”

标题:北京市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知

地址:http://www.ao2i.com/bjxw/120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