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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军人事务部和财政部最近发布通知,提高一些退伍军人和其他特殊照顾领取者的养老金和生活津贴标准。
退伍军人事务部的截图
从2019年8月1日起,残疾人(残疾军人、残疾人民警察、残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残疾民兵民工)伤残抚恤金标准,“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乡镇红军老战士、西路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津贴标准, 在现行基础上,农村复员军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200元/月,烈士子女生活补贴标准从目前的440元/月提高到490元/月,上述招标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
带病回家的退伍军人的生活补贴标准从目前的每月550元提高到600元,
参加战争的退役军人的生活津贴标准从现在的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650元。
农村地区的老年义务兵,义务兵役每年每月补助5元,每月补助40元。
上述招标资金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按比例承担。
本次招标提高后,一级伤残军人战争、商业、疾病养老金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88150元、85370元和82570元,比2018年分别提高8010元、7760元和7510元。
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正常养老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7980元、24040元和22610元。
农村红军老战士、农村西路军老战士和失散红军人员的生活补贴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61130元、61130元和27580元。
据了解,去年8月1日,部分退役士兵和其他优抚对象养老金补贴标准上调后,申办时间又提前到了8月1日,提高农村退役士兵生活补贴标准的力度加大,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退役士兵和其他优抚对象,特别是对国家做出突出贡献的退役士兵的关心。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第26次提高残疾军人伤残抚恤金标准,第29次提高“三属”常规抚恤金标准和“三红”生活补助标准。
标题:从2019年8月1日起,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补助标准将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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