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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ec对利比亚卡扎菲政府的挑战石油价格上涨斗争的胜利鼓舞了中东其他产油国,也揭开了20世纪70年代中东石油斗争风云变化的序幕 1970年12月9日至12日,opec (石油输出国组织)在委内瑞拉首都加拉加斯召开了第21次部长级会议 会议听取了利比亚、伊朗、沙特阿拉伯、伊拉克等国家和跨国石油企业就石油定价和税率提高等进行谈判的情况报告,在综合各国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明确将在成员国营业的石油企业净收入的55%定为最低税率。 为了实现这些目标,会议查明了海湾、地中海、印度尼西亚-委内瑞拉三个区域集团开始与石油企业谈判的三个步骤:规定在伊朗首都德黑兰举行的海湾集团谈判在一个月内开始和完成, 阿布扎比、卡塔尔,伊朗财政部长阿姆泽加、沙特阿拉伯说:“它们的地理位置与会议通过的条款有类似的条件。” 海湾谈判结束后,继续开展和完成地中海集团的谈判。 谈判成员包括利比亚、阿尔及利亚、伊拉克和沙特阿拉伯(后者的一些石油必须通过地中海的石油管道出口)。 最后阶段的谈判在印度尼西亚和委内瑞拉进行,这两个国家的谈判可以各自展开 会议中,激进的成员国认为:“除了利比亚在以前的石油价格上涨斗争中采取的战略之外,切断石油供给的方法还可以为新的胜利铺平道路。” 在会议上,opec成员国首次达成了opec历史上的协议政策:在石油企业不能满足opec最低价格的诉求的情况下,opec所有成员国对石油企业采取一致的行动。 在这次会议上,产油国首次在一个组织的指导下,与跨国石油企业就石油定价权等问题达成了展开谈判的方案,而不是各自单独战斗。 围绕石油价格问题的斗争进入了opec国家共同作战的新阶段 伊朗阿姆泽加沙特石油矿业大臣雅马尼的跨国石油企业集体行动对opec的挑战,跨国石油企业反应激烈,利比亚提高了此前石油标价斗争中的一匹马,改变了各自的作战方法,共同应对产油国的挑战 从1971年1月初开始,包括埃索、德士古等“七姐妹”在内的国际石油企业、主要独立石油企业、法国石油企业、比利时石油企业、日本阿拉伯石油企业等在内的23家跨国石油企业的代表在美国纽约召开了一系列会议 跨国石油企业于1971年1月16日联名致函opec,发表了opec决议和对后续行动的共同角度 “青蛙跳跃”(指中东产油国和跨国石油企业及其祖国在油价上涨、争夺油价、石油参与权和国有化的斗争中不遵守已经达成的协议或反复破坏新达成的协议、提出新要求的行为) 决定了拒绝委内瑞拉-印度尼西亚三步走的谈判方案,要求整个opec成员国成为跨国石油企业。 信中提出了“五年价格处理方案” 其第一个复印件是每年以世界范围的通货膨胀率调整opec成员国的原油标价,参考运输价格的定期调整向利比亚和其他短途运输国的原油提供越来越多的运输补助金,但不提高石油税率,不补充税金,新的强制投 其次,确立了谈判中集体行动、相互支援的基本大纲 为了避免利比亚政府在提高石油价格的斗争中减少或切断石油供应,迫使跨国石油企业做出重大让步,跨国石油企业签订了“利比亚产油企业协议” 根据协议,在所有协议上签字的利比亚外国石油企业,不得单独与利比亚政府达成协议,不得支持在利比亚生产量被削减或国有化的外国石油企业 利比亚政府被迫向任一外国石油企业减产的情况下,其他企业以利比亚石油产量的比例向该企业提供同样数量的石油,提供支持的企业的石油损失由海湾生产石油的企业弥补 这个协定也适用于石油标价权斗争期间跨国石油企业在其他产油国遇到的同样情况 最后,我决定向美国政府求助以提高谈判的能力。 这种援助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说服美国政府“深入参与谈判,软化相关产油国的观点,至少在一个公平的基础上进行谈判”。 在跨国石油企业看来,1970年利比亚油价上涨谈判失败的理由之一是美国政府没有介入。 这是因为面对这次opec的挑战,如果美国政府能够介入和施加压力,opec的石油生产国就不能降低价格,在很多问题上opec的石油生产国有可能做出让步。 另一方面,反托拉斯法( 1890年美国总统哈里森签署了以“宣布限制贸易和生产的各种托拉斯和联合公司为违法”为目的的反托拉斯法),响应社会的反托拉斯运动,打击垄断公司过度支配美国社会 这项法律后来被多次修改 1911年美国最高法院根据《反托拉斯法》分割了美孚石油企业 二战后美国多次调查和惩治跨国石油企业违反反托拉斯法的行为 行业得到美国政府的解放,跨国石油企业联合进行谈判,互相支援。 特别是利比亚等国家因减产或供给不足而威胁独立石油企业的情况下,美国司法部根据《反托拉斯法》调查跨国石油企业的联合行动及相关石油分担行动,不予处罚。 为了实现这一共识,跨国石油企业委托宏观和美国政府表达信息 克洛伊是华尔街大通曼哈顿大楼顶层有自己律师事务所的老牌律师,长期断断续续地担任美国石油企业的法律顾问。 和大部分大独立石油企业有密切的关系,也参与了利比亚石油标价的提高,他在美国政府的很多岗位都做着重要的工作,和美国政府的高层有良好的关系。 对各国政府和石油政策有独特的经验和见解,被跨国石油企业的信任和美国政府接受,是《反托拉斯法》和美国政府关系的最佳候选人 宏观上美国政府的适度干预政策面对这场opec引起的争夺石油标价权的斗争,美国政府是否介入? 我该怎么介入? 从西方联盟对中东石油的依赖状况来看,到20世纪70年代初,西欧和日本对中东石油的依赖极其深,能够对抗石油减产和供给不足的储备很严重 西欧石油供应的80%来自中东北非地区,日本石油供应的90%来自波斯湾,西欧和日本石油储量都不到两个月。 同时,美国对进口石油的控诉持续扩大,美国自身的石油产量无法比较有效地弥补西欧、日本的石油不足,西方联盟无法承受石油标价权斗争带来的中东石油减产和供给不足带来的冲击,石油供给稳定 由于中东产油国有可能复制利比亚模型,利比亚提高石油价格的成功方法迅速被报道 利比亚控制石油产量和供给实现涨价,很有可能被其他主要产油国采用,这些国家联合控制产量、切断供给,迫使跨国石油企业及其母国让步,最终价格上涨的可能性也急剧上升 另一方面,美国及其同盟国、跨国石油企业对产油国日益增强的影响之大和opec国没有做好提高石油价格要求的准备 而且现在,在阿伊冲突中采用石油武器的声音也在高涨 从斗争动向的预测来看,1971年初,美国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基辛格向尼克松总统提交了关于跨国石油企业和产油国纷争的备忘录。 首先,利比亚在关于石油标价权的斗争中采取减少或停止石油供给的方法,很可能实现其目标,伊拉克很可能效仿利比亚的方法。 其他阿拉伯产油国是否会和利比亚坚决站在一起停止本国的石油生产还不清楚,但利比亚和伊拉克的生产中止会导致欧洲石油的严重不足。 第二,跨国石油企业看起来组成统一战线对抗利比亚的要求 在这种情况下,跨国石油企业一定要求美国政府参与温和的阿拉伯产油国,欧洲各国政府可能因石油不足而陷入恐慌,绕过石油企业与利比亚进行政府间交易。 这是因为美国政府实质上无法置身事外。 最后,欧洲人是否联合起来坚决抵抗阿拉伯人值得怀疑 例如,冻结利比亚和其他阿拉伯国家的外汇储备是伤害自己的双刃剑,拒绝提供油井的部件即使停止石油生产也无法发挥比较有效的作用 美国没有做好全面对抗的准备 基于以上评价,美国政府支持跨国石油企业为对抗中东产油国的谈判要求采取联合行动时,不对抗升级,不出现石油减产、供应停止、禁运情况,温和产油国进行石油标价权斗争 1971年1月7日,埃索、海湾、德士古等5家美国跨国石油企业的代表及其代理人麦克罗伊与美国副国务卿约翰逊举行了会谈,麦克罗伊对约翰逊说:“为了使石油企业能够协助opec的诉讼,得到司法部的反托拉斯法的许可。 约翰逊说,联合行动不仅应该包括五个主要的美国石油企业,还应该包括外国石油企业和独立石油企业。 国务院在与司法部进一步了解情况后,协商处理这个关于美国和西方联盟核心利益的事情 美国政府一方面担心美国司法部反托拉斯法的“许可”被认为是“opec国家对石油支出国的外交介入”,另一方面担心opec国家的团结会加强,但利比亚可以把这种斗争导向阿用纷争的方向,“美国政府几乎影响opec国家 但是,美国政府认识到跨国石油企业提出的要求符合美国现阶段的利益,美国政府表示:“支持石油企业为采取集体行动而向司法部提出的合理诉求,这种指控给石油企业一定的机动行动空间。” 最终,美国司法部释放了《反托拉斯法》,以反托拉斯部门负责人麦克拉伦回复麦克罗伊的形式,同意《利比亚产油企业协议》的石油分担行动,保证美国司法部不参与石油企业与政府的合作,跨国石油企业在美国政府的 作为适度介入石油定价权斗争的一部分,美国与欧洲联盟国展开了相关协议。 1971年1月7日,美国与英国、法国、荷兰首次正式协商,理解彼此的态度,调整了角度 英、法、荷三国在协议中表示支持跨国石油企业的谈判方案,跨国石油企业应该与费用国政府结成统一战线。 会议决定:法国和荷兰将协议的主要精神通知欧洲联盟国,英国通知斯堪的纳维亚国,美国通知日本和印度、拉丁美洲等主要石油进口国,希望通过这些国家影响opec的产油国 为了进一步支持跨国石油企业,美国政府向利比亚表示,在石油问题上压迫美国和欧洲,影响美欧中东政策的战略不会成功。 美国政府也把这种表现传达给伊朗,要求伊朗对其他opec各国产生影响,避免石油标价权斗争和阿伊纷争联系在一起。 作为跨国石油企业谈判方案的支持,美国政府还命令美国驻阿拉伯国家的大使通知本国政府。 美国政府认为跨国石油企业提出的谈判提案可以为合理的处理方案奠定基础 作为适度介入石油定价权斗争的另一部分,美国副国务卿欧文建立了由助理官崔维斯领导的部门间“石油特派团”,进一步调整了美国政府各部门的步伐。 小组成员包括国防部、内政部和紧急计划部的职员,国家安全委员会参加了该小组的工作,随时向基辛格通报情况。 崔维斯任命了负责国务院燃料和能源办公室的阿金斯,指导该集团下属员工小组的工作,解决具体事务 重要的是,1971年1月15日美国国务院和跨国石油企业开会时,美国国务院接受了跨国石油企业代表提出的美国政府向伊朗、沙特阿拉伯和科威特派遣高级别政府代表团进行游说的建议 主持人罗杰斯国务卿向尼克松总统报告后,欧文副国务卿访问中东主要产油国,认为“试图改变伊朗、科威特、沙特阿拉伯的观点”,接受了跨国石油企业的谈判方案,分化了opec产油国。 1971年1月16日,尼克松正式致函伊朗国王巴莱维,关注产油国和石油企业之间的僵局。 因为这种僵局对双方都不利 石油的供给对自由世界非常重要 因为伊朗的好处和美国的好处密切相关。 使用国家需要合理安全的石油来源,生产油的国家也有权得到公平的利益 美国政府采取合法行动推进石油企业和产油国之间的迅速谈判 “于是,我带着我的信去见副国务卿欧文为我的特使。 这是为了双方就这个紧迫问题达成公平的处理方案提供建设性的意见。 从1971年1月17日至20日,欧文率领负责近东和南亚事务的副助理国务卿戴维斯和艾金斯开始海湾产油国的行动,访问伊朗、沙特阿拉伯和科威特,伊朗国王巴莱维、沙特国王费萨尔、 欧文湾的行动可以说任重而道远,最终对整个事态的迅速发展产生了决策性的影响 参考文献: [英]安东尼·桑普森着,吴合作译:《七姐妹——大石油企业及其创造的世界》,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76年版 王能全着:《石油与现代国际经济政治》,北京:时事出版社1993年版 齐高岱等人的编译:《中东形势与能源危机:欧佩克30年的迅速发展与政策》,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1991年版 svante karlsson,oilandtheworldorder:Americanforeignoilpolicy ( to towa,n.j.: barnes &; noble books,1986).ian seymour,OPEC:instrumento fchange ( new York:ST.Martin ' s Press,1981 ), department of state foreignrelationsoftheunitedstates,1969-1976,vol.xxxvi,能源危机,1969-1974 ( Washington:unitedstateses
标题:【热门】中东石油风云|OPEC的斗争:争夺石油标价权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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