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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驻马店市的女性在人行横道上被“两次碾压”,成为全民大讨论,各大新闻媒体也相继发表评论文案表达的观点 纵观这些言论,总结起来有很多“人性冷漠”“过中国式公路的惨剧”,或者无法支撑的“恐惧”……这些言论没错,我们已经讨论了很多,但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处理方法。 从小悦悦事件到现在,类似的事情一直在持续,怎么办? 或者,用什么方法打电话报警,救人可以成为路人的第一反应。 在视频中可以看到,女性被第一辆事故车辆撞倒后,经过后面的车选择迂回通过,在第二辆事故车碾压女性之前车没有停下来。 一位网友说,如果车停在受伤的女性面前,打开“双闪”做那个“辟邪”,不下车也不救助,那个女性可能不会死。 这与道路交通参加者的移动认识心理和行为的关系有关,这种认识心理在某种程度上可能是“不求助”的解法 年轻时,在某核心期刊的论文中,根据交通心理学的原理指出行人的认识心理状态与交通事故有密切的关系,以定性分解的做法,将行人的不安全行为分为意图和无意识两种……不是直接研究驾驶者的心理 指出经过系统训练取得驾驶执照后,行人可以考虑这种情况下的情况,应该采取行动。 这次事件的视频中的多车回避,应该反省现在驾驶者的训练和审查,真的做到了吗? 公安部123日宣布,在修订后的《汽车驾驶执照申请和录用规定》中追加了科目3以外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复印件,即通称“科目4”。 在“科目4”中,很少涉及交通事故发生后的处理知识等,现实中关于这个科目的学习也在形式上很多,只要合格即可 可以说现在汽车驾驶员的训练和评价对驾驶员的人道主义精神的教育,以及对驾驶员事故后的处理能力的教育不足 从国内的现实情况来看,这种教育变得现实,甚至是宣传强制,是非常必要的 毕竟,在这种突发状况下,每个人的压力应对能力是不同的 司机、行人、过路司机没有救助的理由可能是被吓到、惊慌失措而失去意识,也可能是被支持而被误魔化、不想参与。 但是,受过系统驾驶训练的人应该比普通行人更能知道现场的状况和处理方法。 他们比普通行人更了解汽车的性能和由此造成的伤害,所以比普通行人更了解在道路事故中如何处理。 所以,迂回司机的行为值得反省 在国内道路权确定得不到有力保障的情况下,在道路通行中汽车成为了“霸主”,掌握了道路权 如果仅仅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严肃刑罚责任来警告驾驶者的安全文明驾驶,并不是所有驾驶者都能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幸运的是心理上每个人都有 那时,驾驶者对人道主义精神的教育可能是必要的 这是一个漫长的培养过程,虽然看起来很理想化,但只要形成更有效的机制,严格机动车驾驶证的准发标准,让各司机通过这样的教育,始终保持对生命的尊重,对路权划分的尊重即可。 那么,这次女性撞见后没人救的事情,有不同的转机吗? 2006年,中国红十字总会、交通部、公安部要求各级公安、交通部门积极组织公安民警和汽车驾驶人等道路运输工作人员参加救护训练,但没有规定必须强制取得救护证书 后来有收钱的现象,消除了公众的视线,但这可能不是很好的尝试 社会的进步需要制度的持续完整性、规则的持续合理性 除了制度和规则之外,如果能让参加社会的每个人自身有权利意识,积极地进行改善和尊重,也许就是更高度的社会快速发展方法 (本文来自澎湃信息,越来越多的原始信息请下载《澎湃信息》app )

标题:【热门】正反方|面对第二个“小悦悦”,司机真的道理都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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