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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购买共享住房的问答
我现在还没有结婚,我已经申请了怀柔的一个共有产权房,我被告知我将选择一个房间。北京有一栋房子是我男朋友名下的,我们打算结婚。我想问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可以购买一套共有房产。
答:规定一个家庭在拥有共有产权期间,如果获得了其他房屋,必须退出共有产权。
非北京公民,在北京工作8年,在其他地方有套房,有商业贷款,在北京没有住房,31岁。他有资格申请北京的共有房产吗?
答: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房管理办法》,申请购买本市共有产权房的家庭应具备以下条件:
(a)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丈夫和妻子以及未成年子女。如果一个家庭申请购买,申请人必须年满30岁。
(二)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限购住房的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无住房。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房。
第十条家庭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条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一)申请人家庭已签订房屋购买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屋补偿协议。
(二)申请人家庭在本市有房屋转移记录。
(三)夫妻一方为住房家庭的,离婚后另行申请,且离婚期限不满三年的。
(四)申请人家庭有违法建筑行为,申请时违法建筑、构筑物或者设施未拆除的。
2018年11月,我提交了一份共享房产的网上申请,然后网上的第一步通过了。因为当时资金不到位,所以我把这件事放了下来。现在,网站显示当前的一个应用项目已经成功。我没有选择房间或签署合同。我还能使用这个应用程序吗?如果不行,我可以再申请吗?
甲:不能用了。您可以关注区政府的公告信息,并按照现行程序登录共享房产(zjw.beijing.gov)网站
我和前妻已经离婚快五年了。我们离婚后,前妻不得不抚养孩子。因此,我把夫妻共有的一栋楼转让给了我的前妻,这一次我试图申请一个共有产权房,但我失败了,因为我有转让房子的记录,但我真的没有房间住。现在我已经租了一套房子住了,而且这房子有转让记录,所以我不称之为申请共有产权房。我认为这有点不公平。如果离婚时房子没有给我前妻,孩子们和前妻就没有地方住了。
答:根据《关于印发〈通知〉的规定:
▼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
▼三户及以下家庭年收入低于10万元(含),四户及以上家庭年收入低于13万元(含)。
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市有关部门根据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的变化等情况。,对上述标准进行及时、动态的调整。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和成年单身子女,申请家庭应推荐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的申请地点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窗口,发问者可以咨询窗口人员。
提示:搜索北京新闻网的公开号码(身份证号:北京北京),关注后在聊天对话框中回复【共享】,还可以查看各地区共享住房项目的最新消息、申请条件、申请策略、首付比例、常见问题等。(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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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20年北京市购买公租房相关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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