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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上午,致公党中央召开了“历史文化古迹保护与利用”研讨会。 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致公党中央常务副主席蒋作君、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会、致公党中央副主席、全国侨联副主席李卓彬出席会议并发表演讲。 党中央常务委员会、公党中央文化委员会主任李杰主持会议。
蒋作君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与会者认为,中共十八届全国代表大会以来,以习大大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高度重视历史文化古迹的保护和利用事业,习大大书记多次就弘扬中华优秀以前传承的文化发表重要讲话,为搞好历史文化古迹的保护和利用事业提供了根本依据。 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历史文化古迹的保护和利用取得了巨大的成果,而且也有一些不完整和令人满意的地方。 例如,一些政策法规无法落实的历史文化古迹安全形势加重了对个别古迹的保护,周边保护力度不够。 过度商业化; 文保团队力量比较弱文保员工薪资不足、人才队伍流失严重等问题。
蒋作君在听与会者发言时指出,历史文化古迹是凝聚着古代文化的现代存在,历史文化古迹必须加以保护和利用。 必须很好地解决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如果不妥善解决,矛盾和矛盾的对抗关系,也就是手脚的和谐关系。 蒋作君强调,要做好历史文化古迹的保护,杜绝“修旧”、“大拆大建”、“拆真建伪”,防止在保护与建设矛盾的情况下以“保护”为代价做出偏向“建设”的决定。 必须用保护的方法研究创新。 另外,要促进相关法律的健全,审计相关政策的执行,严惩文物破坏、盗窃行为,增加文物保护投资,培养和留住人才。 历史古迹的利用,要在科研层面的文化发掘、教育层面的文化学习、游憩层面的居民休闲、旅游层面的旅游体验、产业层面的文化创意和对外宣传层面的中国故事等方面进行“文案”。
李卓彬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李卓彬在讲话中指出,要做好历史文化古迹的保护和利用工作,深刻认识历史文化古迹的保护和利用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华文化传承和文化自信、“两个百年”目标和国家现代化建设的关系。 要探索和梳理历史文化古迹保护和利用的实现途径和战略,推进国家相关立法和政策法规的落实。
李杰主持座谈会
座谈会上,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巡视员何戍中,文化与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副司长胡雁、住建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历史名城保护处调研员傅爽、北京故宫博物院研究员、器物部主任吕成龙、北京市文物局原副局长、北京博物馆学会理事长刘超英及公党中央文化委员和有关党内专家,代表中国“历史
致公党中央文化委员会委员和相关专家王广振、纪连彬、翟旭东、陈忠洲、黄璞、任海鹰、方馨、何华龙、王建增、田普晓、宋宪强、刘淑慧、刘超、宋静、张英才、张热云、程韦然、公党中央委员会干部和公党
现场座谈会
此次研讨会由致公党中央文化委员会、致公党中央办公厅、致公党中央专门委员会办公室共同承办。
(文:王鑫磊,图:赵阳; 编辑:董巍伟、赵阳)
标题:“致公党中央召开“历史文化古迹保护与利用”专题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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