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078字,读完约8分钟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3月和4月中小企业减租的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应对疫情影响、保持稳定发展的办法》(京政办发〔2020〕15号),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救济原则

坚持减租与全市恢复工作和恢复生产的节奏相结合,减租与首都功能定位、减免与提升相结合,减租与保障城市运行和民生相结合,减租与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相结合,精准支撑、精准政策相结合,使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高新技术产业、文化创意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民生保障等行业的中小企业真正受益。

北京市3月和4月中小企业减租实施细则

二、实施主体

减免税的实施主体是SASAC及其下属各级国有及国有控股子公司监管的一级企业,其中国有控股子公司是指纳入市级企业合并报表的国有企业实际控制的子公司。

北京市3月和4月中小企业减租实施细则

第三,租赁财产的性质

北京市国有企业房地产是指位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所有的房地产。

四、救济的期限和标准

出租北京国有企业房地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坚持按政府要求经营,或按照防疫规定关闭或暂停经营,不裁员或少裁员的,3月和4月免征租金两个月。如果使用租赁的办公空间,将在3月和4月给予50%的租金优惠。

北京市3月和4月中小企业减租实施细则

V.适用范围

1.符合城市功能定位、不在整治范围内且经营困难的在京注册中小企业,以及2019年在京取得营业执照并持有完税证明的个体工商户。

2.受疫情严重影响并在北京注册的餐饮、便利店、美容院、家政四类生活服务企业设立的连锁门店,以分店、分店或门店(以下简称分店)形式满足本条规定享受减租并承担租金费用的中小企业的相关要求的,参照中小企业减租政策执行。其中,上述四类生活服务业的类型参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郭彤字〔2019〕44号〉的通知》。

北京市3月和4月中小企业减租实施细则

3.租用北京市国有企业房地产从事办学活动的民办幼儿园,经市、区教育委员会审批,按照防疫规定延期停课或少课的,参照中小企业减租免租政策执行。

北京市3月和4月中小企业减租实施细则

六.减免程序

加强城市联动,提高减租、免租的准确性,真正惠及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区域发展规划、未纳入精简推进计划、运营困难的租户。打算享受减租和免租的租户应由各区和企业相互承认来决定。

北京市3月和4月中小企业减租实施细则

1.《实施细则》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区政府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区域发展规划和化解整顿推进总体规划,向市国资委提交符合豁免条件的国有企业房地产出租单位名单。打算享受减租和免租的租户名单应分三批提交。第二批和第三批清单原则上应在实施细则公布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提交的内容和格式见附表)

北京市3月和4月中小企业减租实施细则

2.SASAC将对各区提交的名单进行整理、汇总和分类,并发放给市政管理企业。

3.市政管理企业收到拟享受减免税的租户名单后,应立即核实名单,初步确定符合条件的租户名单,及时履行告知租户的义务,并收集相关减免税申请材料。承租方应配合出租方提供营业执照、员工社会保障信息、不裁员和少裁员承诺、经营困难说明等证明材料。,并对上述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北京市3月和4月中小企业减租实施细则

4.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应对疫情影响、保持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0〕15号)的减免要求,按照各企业房屋租赁管理权限进行决策,最终确定享受租金减免的租户名单。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及时通报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北京市3月和4月中小企业减租实施细则

5.市政管理企业应提高减免税过程中各环节的工作效率,及时修改合同或签订补充协议,完成减免税工作,使符合条件的租户享受优惠政策,增强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租户的利益意识。

北京市3月和4月中小企业减租实施细则

七、转租行为的规定

城市管理企业应加强转租管理,督促转租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承租物业的分支机构和民办幼儿园实行减租、免租,并重点监督检查各级企业的转租行为,确保符合减租、免租条件的实际承租者最终受益。

北京市3月和4月中小企业减租实施细则

(一)转租的是市属国有企业

出租人和转租人应共同承担租赁单位的减租和免租,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分支机构和民办幼儿园的租金均按租赁合同和政策标准减免。

(二)转租的是非市属国有企业

1.转租人是一家中小型企业。市属国有企业应当按照租赁合同和减免标准向转租单位减免租金,并要求和引导转租企业按照政策减免符合条件的实际使用房地产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分支机构和幼儿园。转租企业对最终承租人的减租金额不得低于市属国有企业相应的租金金额。转租人将房屋转租给不符合减免条件的承租人的,市属国有企业不减免转租单位的租金。

北京市3月和4月中小企业减租实施细则

2.转租人是一家非中小微型企业。根据租赁合同和减租标准,市属国有企业将实际转租给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分支机构和幼儿园,以减少转租企业的租金,并要求转租企业有效减少最终承租人的所有减租。

北京市3月和4月中小企业减租实施细则

(3)租金减免范围的确定

救济范围由产权单位与转租人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目的确定。合同中未明确约定的,应当根据最终租赁合格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分支机构和幼儿园的实际用途确定。

北京市3月和4月中小企业减租实施细则

八、关于救济的方式

租赁双方应通过协商,以退、免、续的方式灵活实施租金减免。如果租金已经收取,减免的金额可以退还;未收取租金的,可以直接减免相应的租金;租赁合同到期后,您还可以根据减免金额免费延长租赁期限。

北京市3月和4月中小企业减租实施细则

九.工作要求

1 .切实履行城市管理企业的主要职责。城市管理企业要高度重视减租和免租,准确理解市委、市政府对精确支持和精确政策的要求,并在第一时间向各级子公司传达部署。加强与当地政府的协调,使符合条件的租户真正享受到减租和免租优惠。

北京市3月和4月中小企业减租实施细则

2.各区政府应结合城市功能定位和缓解措施,推进推广工作,发挥好对有意享受减租免租的租户资格的审核作用。区政府应当明确责任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租户名单的收集、审查、提交和日常联络工作。

北京市3月和4月中小企业减租实施细则

3.市政管理企业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城市管理企业应明确业务部门,及时制定减租、免租工作计划,并报国资委备案,及时更新和报送《市属国有企业应对疫情影响3月、4月住房减租统计表》等材料。通过修改合同或签订补充协议,切实落实减免租金的要求,不得以不正当理由变相提高租金,确保减免政策得到落实,有效促进中小企业和其他租户的健康发展。

北京市3月和4月中小企业减租实施细则

4.充分发挥我国国有控股企业控股股东的作用。各级国有控股企业的控股股东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加强沟通协调,依法有序推进减免税工作。

北京市3月和4月中小企业减租实施细则

5.各实施主体要严格纪律,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市属国有企业要切实维护国有权益,明确纪律约束条款,坚决防范违法违规风险,严格防范利益转移、滥用职权、滥用职权、暗箱操作等行为。

北京市3月和4月中小企业减租实施细则

6 .市属企业应加强宣传和指导,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市政管理企业应拓宽宣传渠道,通过官方网站、公共号码等各种媒体和平台宣传企业的救助方案,及时公布申请流程、责任部门、咨询电话等信息,让符合条件的租户有效享受政策优惠,度过难关。

北京市3月和4月中小企业减租实施细则

7.指定专人负责减租、免租的台账管理,并在结束后清理账目。国资委将汇总市级管理企业的减免情况,为后续申请财政补贴打下基础。

X.监督和检查

SASAC将对市属国有企业减免税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市属企业减免税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对减免税不力、利益转移、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暗箱操作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北京市3月和4月中小企业减租实施细则

Xi。其他事项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上市公司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国有企业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本文所称“经营困难”和“疫情严重影响”是指符合豁免条件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分支机构在2020年第一季度发生经营亏损的情况。

中小企业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分类标准》(工信部发〔2011〕300号)执行。

附表:符合XX区减租条件的租户名单

SASAC市政当局

2020年4月20日

标题:北京市3月和4月中小企业减租实施细则

地址:http://www.ao2i.com/bjxw/26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