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85字,读完约1分钟
北京提高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标准
通知原件:《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的通知》
实施时间:2020年5月1日
通知简介:自2020年5月1日起,北京市调整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标准,进一步保障参保职工生育的基本医疗需求。其中,住院分娩的支付标准从3000元提高到5000元。
据报道,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这一次,主要调整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和计划生育手术等。:
其中,产前检查费用标准从每人1400元提高到3000元;
住院分娩的支付标准从3000元提高到5000元。
剖宫产的支付标准从4400元提高到5800元。
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支付标准调整25项,门诊流产手术支付标准由270元调整为770元。
北京市医疗保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不会增加单位和个人的缴费负担,单位生育保险仍将按0.8%的比例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仍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特别提示:搜索北京新闻网(bdbbeijing)的公开号码,注意后在对话框中回复【出生】,即可进入北京出生登记服务系统(网上出生登记)。您还可以查看2020年北京市增加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的相关政策和政策解释,以及北京市如何计算/领取生育津贴的指引/所需材料/处理方法和常见问题。
推荐阅读:
关于调整北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的通知
了解北京提高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标准的图片
标题: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标准自2020年5月1日起调整
地址:http://www.ao2i.com/bjxw/27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