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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税收年度结算开通时间:2020年4月10日
个人所得税年度结算于4月10日在北京正式启动,公众可以在网上轻松处理。
随着COVID-19肺炎防控形势的逐步好转,北京市税务局于4月10日发布了《关于开通移动个人所得税年度结算功能的通知》,从即日起,将为本市纳税人开通移动个人所得税年度综合收入计算的远程税收渠道,如移动个人所得税应用、网页等。
在防疫期间,为便于纳税人高效、便捷、有序地完成个人所得税年度终期计算,税务机关已通知本市各扣缴单位分批、分期办理年度终期计算时间,并要求纳税人尽可能按通知时间办理。
你说的年度税收结算是什么意思?
2019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除了提高“门槛”和增加六项特殊附加扣除外,还在中国历史上首次建立了全面、分类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总的来说,综合税制是“合并年收入,按年计税”。与我国已实施的分类税制相比,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发生了变化。也就是说,纳税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动报酬、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收入合并为“综合收入”。个人平时取得这四项收入时,付款人(即扣缴义务人)应根据税法规定,按月或按时间代扣代缴税款。
年末后,汇总上述四项收入的年收入和可抵扣费用。从收入中扣除费用后,采用3%至45%的年度综合所得税税率表,计算年度个人应纳税额,然后扣除已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结清应纳税额。这个过程就是年度结算。
简而言之,年度结算是在平时预付税款的基础上“查遗产补缺口,汇总收支,按年结算,多退少补”,这也是国际通行的做法。一方面,年度结算可以更准确、更全面地落实各项税前扣除和税收优惠政策,提醒纳税人“查补缺口”,充分享受改革红利,更好地保护纳税人权益。另一方面,年度计算可以准确计算纳税人为其综合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果预付税大于每年应付的税款,将退还给纳税人。
特别提示:搜索北京新闻网(bdbbeijing)的公开号码,关注后在对话框中回复【个税】,您可以获得个人所得税应用程序下载门户(下载后,您可以通过手机在线纳税)和一个税务计算器。您还可以查看2019年的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政策解释以及关于其含义/如何申报/如何操作/如何计算/何时处理/如何处理和常见问题的指南。此外,您还可以获得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的政策和操作指南,以及北京个人所得税查询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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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北京纳税年度结算什么时候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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