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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发行专项抗疫国债(三期)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办[2020]112号

2018-2020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国政府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发行2020年抗疫专项国债(三期)的公告

为了筹集财政资金,促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财政部决定在2020年(第三阶段)发行专项抗疫债券。现将发行本期国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行条件

(一)品种和数量。目前的国债是一种10年期固定利率的有息债券,总面值为700亿元。对甲级会员不进行额外投标。

(2)日期安排。

▼2020年6月23日投标,

▼利息从6月24日开始计算,在投标后从6月24日开始分配。

▼6月30日上市交易。

(3)付款安排。

▼债务利息将在半年内支付。

▼每年6月24日和12月24日支付利息(节假日顺延,下同)。

▼2030年6月24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笔利息。

(4)竞标时间。2020年6月23日,上午10:35-11:35。

(五)发行费。承销面值的0.1%。

第二,竞标

(一)招标方式。采用修正后的多价(即混合)投标法,目标为利率。

(2)标记位置限制。每个承销团成员的投标拒绝、投标拒绝和投标头寸差异分别为100、20和35个头寸。

Iii .发行货币的支付

中标承销团成员应于2020年6月24日前(含)将发行资金存入财政部指定账户。付款日期以从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资金为准。

收款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存款银行:国库总银行

账号:270-207703-1

导入银行编号。:01110009992

四.其他人

除上述有关规定外,本期国债的招标工作按照《2020年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执行。

金融总署

2020年6月16日

标题:关于发行2020年抗疫专项国债(三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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