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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稳定湖北返乡人员劳动关系办法的通知》,以做好北京市的防疫工作,积极配合湖北省的防疫工作,严格管理北京返乡人员,同时关心留在湖北但未返回北京的人员。从落实防疫工作、稳定劳动关系、给予临时岗位补贴、做好服务保障等方面进行工作安排。要落实“四方责任”,形成政策合力,着力解决滞留湖北的未回京人员和用人单位的实际困难。
这个城市的雇主需要逐一联系那些没有回到湖北北京的人
《通知》再次重申了国家和本市对疫情防控的要求,所有滞留湖北的人员不得违反有关规定擅自离开湖北返回北京。
用人单位必须落实“四方责任制”的要求,安排目前滞留在湖北而尚未返回北京的人员,逐一与他们联系,重申并严格执行未经许可不得临时返回北京的要求。
滞留湖北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湖北当地政府采取的防疫措施,做好自身保护工作,并配合当地防疫部门的工作。
在三种情况下,有必要为滞留在湖北的人支付正常工资
在劳动合同方面,用人单位应充分了解滞留在湖北的人员,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返还滞留在湖北的劳务派遣人员。
滞留湖北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应延期至滞留湖北人员按有关规定获准返回北京时,双方应协商处理。
在工资收入方面,鼓励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办公方式安排滞留在湖北的人员完成工作任务。
滞留湖北的人员如能通过灵活的办公方式完成工作任务,或休带薪年假,或因工作任务出差留在湖北,雇主应支付其逗留期间的正常工资。
从2020年3月起,用人单位应按不低于本市基本生活费两倍的标准(1540元/月×2 = 3080元/月)保障滞留湖北人员的日常生活。
滞留湖北人员所在单位可享受每人每月1540元的临时岗位补贴
自2020年3月起,凡在本市正常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如能为滞留在湖北的人员提供不低于3080元/月的生活保障,可按滞留在湖北的北京参保人员每人每月1540元的标准申请临时岗位补贴。
从3月16日起,用人单位应在每月月底前提交当月补贴申请,直至相关规定允许滞留湖北人员返回北京的当月。
用人单位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beijing.gov)官方网站,申请“法人办事”或“就业超市”——“临时岗位补贴”。用人单位需要在网上做出相关承诺,并申报用人单位和滞留湖北人员的信息。经审查,在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在次月领取补贴资金。补贴申请和发放可以在线完成,无需企业跑腿。
雇主应至少每半个月确认一次滞留在湖北的人员的信息,了解情况,做好记录,同时保留回北京的火车、航班等证明材料以及工资支付凭证等资料,以备日后参考。按照“谁申报、谁承诺、谁负责”的原则,有关部门将对申请补贴的用人单位进行抽查和核查,并对用人单位留存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
雇主骗取补贴资金将被计入不良信用信息
通知要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加强对滞留湖北人员的服务保障,关心他们的健康和生活状况,妥善安抚和引导他们。引导用人单位充分利用我市帮助企业稳定岗位、稳定劳动关系的政策,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要切实保护滞留湖北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别要开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的绿色通道,迅速审查和解决争议。要及时申请失业人员回京相关待遇,开展“一对一”就业援助,提供“一人一策”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转移。
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本市在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的相关政策,切实保护滞留湖北人员工资等合法权益,畅通对话渠道,协商解决争议。符合临时岗位补贴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在3月底前了解目前滞留湖北且未返回北京的人员情况,如实填写信息,并承诺申请信息真实有效。如果存在欺诈,将收回资金并记录不良信用信息。
提示:搜索北京新闻网(身份证号:北京北京),注意后,在对话框中回复【岗位补贴】,即可获得滞留湖北人员未返回北京工作单位申请临时岗位补贴的条目和指南。
标题:那些没有回到北京的人将支付生活费:每月不少于30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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