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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0年6月17日

海南航空空/大新华航空北京境内外航班机票处理通知

为做好北京突发疫情的联合防控工作,海南航空公司空现发布2020年6月15日(含)之前购买的国内航班(包括海南航空公司空/大新华航空),涉及北京出入境航班的票务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2020海南航空空关于北京境内外航班机票处理的通知

一、适用条件

(一)适用范围:2020年6月15日(含)之前购买的国内客票,航班日期为2020年6月14日至2020年6月30日(含)。

(二)适用航班:海南航空公司运营的北京出入境国内航班空/大新华航空和海南航空公司运营的北京出入境代码共享航班空/大新华航空作为市场方。

(三)适用机票:国内机票880,895张,海南航空空/大新中国航空空国内机票,非880,895张。

二、票证处理规定

(1)在机票有效期内退款

1.航班起飞前取消的机票可在原购买地免费退款,不收取退款费。

2.航班起飞前未取消的机票,按原使用条件退还。

(二)在机票有效期内变更航班

1.航班起飞前已取消的机票可在2020年7月15日前(含2020年7月15日)免费更换,同一航线和服务级别的航班可使用一次(如遇跨服务级别变更,可免收更换费,但需补足票价差额);旅客再次申请变更的,应当在客票有效期内按照变更后的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2020海南航空空关于北京境内外航班机票处理的通知

2.航班起飞前未被取消的机票,应按原使用条件进行更改。

(三)在客票有效期内签署和转让:根据客票的原始使用情况。

(iv)已退款或更改的机票将不会退还退款/更改费和已收取的票价差额。

标题:2020海南航空空关于北京境内外航班机票处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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