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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0年6月17日

国航空关于发布国航北京航线机票专项处置方案的通知

为配合北京市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等级调整为二级时的防疫和控制工作,并协助涉及北京线路的旅客做好出行计划,特制定退票和改期规则如下:

一、适用范围

2020年6月16日(含)之前购买的所有国内机票(包括里程奖励机票)均涉及中国国际航空公司进出北京的实际承运人航班(北京国际机场/北京国际机场)和带有中航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旅行日期为2020年6月11日至2020年6月30日(含)。

国航关于北京航空客票特殊处理方案的通知

二。退款和更改规则

在机票有效期内,根据旅行日期,可按以下退款规则处理机票:

(1)旅行日期在2020年6月11日(含)至6月17日(含)之间的机票

1.在机票有效期内,您可以申请非自愿退款并免除退款费用。

2.在机票有效期内,您可以免费申请非自愿更改航班日期。

对于在2020年7月31日或之前变更的航班,变更费、次舱差价和旺季差价将被免除。

2020年8月1日以后(含)航班的任何变更或变更应根据机票使用情况办理。

3.航程和承运人不得变更。如果您需要更换航次或承运人,建议您退还原机票并购买新机票。

(2)旅行日期在2020年6月18日(含)至6月30日(含)之间的机票

1.在机票有效期内

在航班起飞前申请退款,退款费用将被免除;

航班起飞后的退款申请应根据机票使用情况进行处理。

2.在机票有效期内,您可以免费申请非自愿更改航班日期。

对于在2020年7月31日或之前变更的航班,变更费、次舱差价和旺季差价将被免除。

再次变更、航班起飞后变更或2020年8月1日以后(含)变更航班,应根据客票使用情况办理。

3.航程和承运人不得变更。如果您需要更换航次或承运人,建议您退还原机票并购买新机票。

请确保您在旅行前符合离开北京的要求,了解目的地的防疫政策,并做出适当的旅行安排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标题:国航关于北京航空客票特殊处理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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