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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政办发〔2020〕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级机构:

《北京市2020年综合交通管理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实施。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2月3日

2020年北京交通综合管理行动计划

为促进本市综合交通管理取得新成果,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交通秩序特别整治年”为起点,遵循“优供、控需、强管”的总体思路。坚持“慢优先、公交优先、绿色优先”的理念,加大善治、共治和法治的力度。加快建设全面、绿色、安全、智能的立体现代化城市交通体系,将中心城市绿色出行比例提高到75%,路网交通指标控制在5.6左右,不断提高首都综合交通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北京市2020年交通综合管理行动计划》通知全文

二、重点任务

(1)优化供给,不断提高城市交通服务能力

1.加快轨道交通网络建设。加快轨道交通房山线北延和16号线中段建设,确保2021年通车;推进11号线西段、3号线、12号线、17号线等16条既有线建设,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实现13号线拆分工程的建设。(责任单位:市重大项目办公室、市交通委和相关区政府)

《北京市2020年交通综合管理行动计划》通知全文

2.推进市郊铁路建设和运营。实现市郊铁路槐米线引入北京北站,建设城市副中心线和京承线西延(顺义-怀柔北、密云北段);推进京张高铁沿线通勤客流同步服务;促进清河火车站、丰台火车站与城市轨道交通之间的便捷换乘;促进北京西站、清河站和城市轨道交通安检的相互认可。(责任单位:中铁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相关区政府)

《北京市2020年交通综合管理行动计划》通知全文

3.加快现有轨道交通线路的升级改造。组织实施未开通车站和轨道交通出入口的工作计划;启动1号线福寿岭站改造,完成宣武门站换乘通道改造,启动国贸站换乘通道改造建设;提高6号线运行速度。(责任单位:市重大项目办公室、市交通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市园林绿化局及相关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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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断优化公交网络。优化调整80条公交线路,改造升级快速公交通道,建设干线、普通线路和微流通线路三级公交网络系统;新增公交专用道48公里;努力在高峰时段实现公交车和汽车的速度比为0.7;公交站点改造和电子站牌建设应纳入道路同步建设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员会、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及相关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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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提高公交服务水平。加快公交场站设施规划建设,完成北京公交场站规划;完成16个公交站点的土地出让(朝阳区4个,丰台区5个,通州区1个,顺义区2个,昌平区3个,房山区1个);建立地面公交运营服务标准和评价体系。(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员会、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相关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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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全面提高慢行系统的质量。以自行车和步行权保护为核心,整治自行车道378公里(市级213公里,区级165公里);回龙观自行车道东延伸、西延伸、南展示工程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相关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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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引导滨水区、绿道和慢行系统的整合。制定一项开放政策,为行人和骑自行车者巡逻河道和花园绿道,并促进连接成一个网络;通惠河自行车道建设研究:沿清河和凉水河修建连续步道和自行车道;完成11条开放道路建设(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通州区两条,东城区、西城区、石景山区一条)。(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市交通委员会及相关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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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加强慢行系统的通行权保障。通过加强规划设计、优化节点色彩铺装、加强局部改造、完善信号标志、加强道路执法等措施,扎实推进慢行优先。(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员会、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相关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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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推进城市主干道建设。完成崔林路、化学路、来广营北路建设;继续推进安宁庄北路、九棵树西路、永乐街、通九路、青年路北延等项目建设;开始建设南中轴线路、锅炉厂南路和北新安路南段;加快运河东街、芦管西路、观音寺路、太平庄中街、朝阳路改造升级工程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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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推进城市快速路建设。建设完成屈光路东延伸工程;继续推进北青路升级改造等项目建设;做好京米路(四环路-机场南段)、姚家塬路东延伸段和鲁西路项目的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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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加快高速公路建设。完成全球主题公园京哈高速公路立交桥建设;启动熊静高速公路建设;推进东六环改造和G109新线高速建设;推进京蜜路高速公路(机场南线-西同路段)和成坪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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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继续推进二级干线公路和支线公路建设。全市第六区和通州区共建成24条二级公路和支路,其中东城区、西城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和通州区3条,海淀区4条,朝阳区5条。(负责单位:相关区政府和市交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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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加快火车站和重点交通枢纽建设。完成丰台火车站一期工程;启动星火火车站、丰台火车站交通枢纽和环球影城北交通枢纽通马路建设;继续推进东夏花园和望京西交通枢纽建设。(责任单位:中铁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市交通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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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做好道路用地流转的征收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道路土地出让工作计划,确保年度任务完成。建立移交后道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和建设资金保障机制。(责任单位:相关区政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北京市2020年交通综合管理行动计划》通知全文

15.实施智能交通推广行动计划。建设交通大数据资源共享平台、综合交通决策支持和监控预警平台、停车资源管理和综合服务平台;市级共享平台与民航和铁路枢纽实时动态共享信息,初步实现交通运行的综合显示、预警和视频联动功能。(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铁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民航华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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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加快智能交通在重点领域的示范和应用。在动物园交通枢纽试点跨线路、跨区域的地面公交调度,在重点区域开展个性化公交服务;三环路公交主干道电子站牌建设完成;在田慧地区开展公交和地铁预订旅行试点项目。(负责单位:市交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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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增强交通信息服务能力。发布城市交通绿色出行综合服务平台英文版;在首都机场线开展基于5G通信技术的轨道交通业务综合示范应用;为延长智慧高速公路北京段建设示范工程;实现300个大型公共停车场的电子收费。(负责单位:市交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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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调节需求,增强交通承载能力

18 .加强城市交通规划管理。实施公交车站规划和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并完成“十四五”期间北京交通发展和建设规划;启动实施第六次综合交通调查;开展区域交通影响评价,并将评价意见纳入街区控制法规和规划实施单位。(负责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市交通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区政府)

《北京市2020年交通综合管理行动计划》通知全文

19.更准确地降低机动车的使用强度。研究、完善和优化乘用车调控政策;在繁忙时间继续实施区域限制交通管理措施;严格执行其他城市乘用车管控和全国柴油车全市禁行政策,继续加大对出租、销售乘用车、非法改装小型货车、违法违规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区政府)

《北京市2020年交通综合管理行动计划》通知全文

(3)加强治理,实施善治、共同治理和法治

20.做好333个封堵点的处理工作。推动完成中央商务区、中关村软件园和田慧地区10个一级封锁点、57个二级封锁点(包括20个市级封锁项目、17所学校和20所医院)、266个三级封锁点。(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教委、市卫生委、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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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加强旅游景区交通综合管理。在旅游旺季,我们将对部分客流密集的景区实施限行措施,力争预约售票率达到50%以上;实施核心区重点景区限流措施,优化旅游专线组织、旅游巴士停车区和限时上下客点设置,力争旅游团队数量同比减少10%;同时加强景区周边交通环境的改善。(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公园管理中心、市交通委员会、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相关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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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围绕火车站开展第二轮综合治理。实施优化交通流线、加强衔接换乘、协调执法检查等措施。,促进重点火车站与城市交通的衔接更加便捷有序。(责任单位:市重点站管理委员会、相关区政府、市交通委、中铁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2020年交通综合管理行动计划》通知全文

23.实施交通配套设施优化升级工程。完善黄色网格线、人行横道线、限速标志、人行标志、重点区域无障碍设施等交通设施,加大日常维护检查力度,及时修复损坏的标志标线。(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交通委员会、区政府)

《北京市2020年交通综合管理行动计划》通知全文

24 .优化城市道路隔离护栏专项整治。进一步优化隔离护栏标准清理工作,管拆结合,严格控制增量,提高城市街道景观水平。(责任单位:区政府、市城管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北京市2020年交通综合管理行动计划》通知全文

25 .推进信号灯改造和智能化升级。按照规划、产权、维护、运行和控制“五统一”的原则,制定和实施北京市交通信号灯智能控制工作计划;推进1148个灯光控制路口和2851个信号灯升级改造;优化100个重要路口的交通信号灯配时,组织实施10个道路信号灯绿波带;建立健全群众投诉应急机制。(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2020年交通综合管理行动计划》通知全文

26 .促进各种道路监控设施视频数据资源的共享。探索将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道路停车电子收费监控设施采集的数据接入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实现数据共享。(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交通委员会、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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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推进停车设施建设。制定并实施停车专项规划三年行动计划,坚持市场化调整机制,因地制宜建设停车设施;做好“未完成”停车设施的整改工作;开展公共建筑停车设施有偿错时共享,完成六城区和通州区各街道公共建筑停车设施错时共享两个试点项目。(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市园林绿化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市场监管局、市民防办、市发改委、区政府)

《北京市2020年交通综合管理行动计划》通知全文

28.继续深化道路停车改革。按照《北京市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的要求,加快实施支路以下道路停车管理改革;在加强对停车企业和使用POS机管理路段的管理人员的监督和考核的同时,推进基于视频设备管理的停车收费设施改造,加快手持POS机更换管理;着力解决“一失控”问题,提高停车服务管理水平。(负责单位:区政府、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2020年交通综合管理行动计划》通知全文

29.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规范化管理。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实行服务质量信用评估和社会公示制度,严格控制车辆总量;以轨道交通车站、商业区和风景名胜区等拥挤区域为重点,加快电子围栏技术的试点应用。(责任单位:各相关区政府和市交通委)

《北京市2020年交通综合管理行动计划》通知全文

30 .抓好“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年”。制定并实施交通秩序管理专项工作计划,以静态交通秩序为重点,兼顾动态交通秩序整治,加大对违章停车、机动车违章、闯红灯、占用公共汽车和应急车道的整治力度;组织开展全市摩托车秩序专项整治,加强摩托车购买资格、注册和许可审查,依法严厉打击和严惩摩托车突出违法行为;建立和开放公民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的平台。(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区政府)

《北京市2020年交通综合管理行动计划》通知全文

31.继续加强对“黑车”的治理。针对克隆出租车、黑色巡航出租车、黑色长途汽车、黑色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相关交通违法活动,建立健全治理账户,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促进处罚与执行形成闭环;推进火车站、地铁站、省际客运站等重点区域的一批物理和技术防御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员会、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区政府)

《北京市2020年交通综合管理行动计划》通知全文

32.加强对非法超载货车的管理。完善本市公路检查站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治理措施,实现城区路网平均超限率不超过2%,高速公路超限率不超过0.5%;加强普通公路治超非现场检测设备建设,实现G101(顺义段)、顺沙路、马珠路(通州段)、安财路(大兴段)、长翠路(昌平段)、白马路(顺义段)等重点货运路段的全天候检测。(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员会和相关区政府)

《北京市2020年交通综合管理行动计划》通知全文

33.建立交通重点领域违法违规信用监管机制。建立违规经营、出租车、网络出租自行车等重点领域交通违法行为的信用监管机制,大力推进信用分类监管。(负责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2020年交通综合管理行动计划》通知全文

34.加强执法部队的能力建设。加强交通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交通委员会)

35.履行管理职责。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工作机制,每月、每季度对16个区的综合交通管理工作进展和效果进行排名,研究完善工作评价体系,将交通管理责任落实到各街道(乡镇);为了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形成合力,组织将对市级部门综合交通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负责单位: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2020年交通综合管理行动计划》通知全文

36.加强宣传和指导。推进“红绿灯”栏目改版,创新报道形式,突出绿色出行理念,加强对不文明交通行为的曝光;充分发挥广播和网络互动品牌栏目“畅谈堵人”、“交通北京微访谈”等作用,倾听群众意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动员全社会参与交通综合管理。(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交通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区政府)

《北京市2020年交通综合管理行动计划》通知全文

三、岗位要求

(a)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交通综合管理领导小组的作用,统筹全市交通综合管理。市有关部门和区政府应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

《北京市2020年交通综合管理行动计划》通知全文

(二)做好实施工作。根据该行动计划,市综合交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认真编制并及时发布市相关部门和区政府2020年综合交通管理行动计划任务书。市、区政府有关部门要细化和完善本部门、本地区交通综合管理的重点任务,认真组织实施,狠抓落实。

《北京市2020年交通综合管理行动计划》通知全文

(3)加强监督和评估。根据区政府和相关单位的职责,市交通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一个单位、一套指标、一张表”和“滚动更新任务”的思路开展监督评估工作。各区及相关部门要及时反馈任务进展情况,确保工作的有效性。

标题:《北京市2020年交通综合管理行动计划》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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