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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北京市政办
[2020]7号关于降低中小企业租金的通知
各城市管理的企业: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影响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办法》(京政办发〔2020〕7号),切实降低中小企业租金,现就市属国有企业减免中小企业租金事宜通知如下:
1.参与中小企业减免税政策的市属国有企业是指受市国资委监管的一级企业及其各级国有及国有控股子公司;中小企业是指根据《中小企业分类标准条例》(工信部发〔2011〕300号)第四条“各行业分类标准”在北京认定和注册的中小企业。
2.北京市国有企业房地产是指位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所有的房地产。
3.免租是指中小企业租用北京国有企业的房地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包括设立便利设施、超市、药店、养老、教育培训、工业仓储等。,并坚持按政府要求停业或按防疫规定停业而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将免交二月份的房租。减租是指中小企业将北京国有企业的房地产出租用于办公,并在2月份减租50%。
4.如果市属国有企业作为房屋出租人,承租人为非国有企业,将其转租给符合减免政策的中小微型企业,鼓励对承租人减免租金。对于经核实已造成实际损失的非国有企业(承租人)部分,非国有企业(承租人)可与市国有房屋产权单位协商。
5.中小企业申请减租或免租时,应提供符合相关要求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等证明文件,并及时向市国有出租人提出申请。
6.市政管理企业应根据本通知,尽快研究制定减免税工作方案,引导和督促下级房产单位快速受理中小企业减免税申请,及时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直接为符合政策条件的中小企业办理减免税手续。
7.对于符合政策的减租、免租,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应及时履行合同修改或签订补充协议的手续。同时,市政管理企业做好与房屋租赁相关的台账管理。
8、属于国有企业的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SASAC电话:83970926,83970392)
SASAC市政当局
2020年2月7日
提示:搜索相关公众号码[北京新闻网],在对话框中回复[恢复工作],获取北京疫情企业误工信息和建议,北京疫情企业扶持政策(减租、稳定就业、信贷和金融支持等)。)、北京海归报名和生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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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流行期间北京市中小企业减免税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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