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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换恒泰家园共有产权房的公告
2019年12月14日(周六),恒泰家园共有产权房项目将在恒泰家园接待中心举行集中换房。本次活动将由北京方圆公证处依法进行公证。为方便购房家庭顺利选房,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并按照公告要求认真准备,避免因自身原因影响正常选房。
首先,补充房屋选择的基本信息
(1)选房时间:2019年12月14日(周六)
详见附件一“恒泰家园选房时间表”
(2)选房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科创十街与静海六路交叉口京能梦谷甲座201室。
详细地址见附件2:选房地点示意图及提示。
(三)基本情况:项目位于通州区太湖镇,共有房屋1072套,平均售价2万元/平方米。项目的四个方向是:东三号光电机械路,南至星光二街,西至京曲路,北至星光一街。该项目第一次选房于2019年10月18日至10月21日完成。截至2019年12月4日,该项目尚余24套房屋,其中12套两室约83平方米,12套两室约89平方米。房屋详情见附件三恒泰家园项目剩余房屋清单。
二、房屋选择家庭的更换和房屋选择的顺序
(1)北京3741 -3876号《通州区恒泰家园共有产权房项目抽签结果及选房公告》的申请人可根据抽签顺序依次进行选房。
(2)《通州区恒泰家园共有产权房项目抽签结果及选房公告》第448 -625号非北京申请人可根据抽签顺序依次进行选房。
备注:本次选房活动将根据恒泰家园2019年10月10日抽签结果中各组申请人的抽签顺序进行(第一组北京补充选房家庭和第二组非北京补充选房家庭将依次进行选房)。当第一组的所有房屋都被选择时,如果仍然有剩余房屋,第二组家庭可以继续选择第一组的剩余房屋,即,第二组家庭被分配房屋和第一组家庭的剩余房屋,直到所有房屋都被选择。
2019年12月11日,根据抽签结果,开发企业开始通知购房家庭选择房屋。请保留每个房间号码段中购买家庭的电话号码。
三、家庭应携带下列材料到现场选房:
(一)购买家庭的,应提交主要申请人和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材料(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和户籍材料;
(2)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还应提交《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原件和两份复印件;
(3)非本地居民还应提交有效的北京市居住证(居住证)的原件和两份复印件;
(四)主要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包括驻京军人和武警的,还应提供军队(警察)身份证(军官证和警官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两份,以及团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家庭信息材料。
(5)如果主要申请人和家庭成员是集体账户,还应提供集体账户首页的两份复印件和本人首页的两份原件和复印件。
(六)其他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文件为护照的,提供经公证的护照原件和复印件各两份,以及经公证的境外婚姻证明文件的中文译文原件和复印件各两份。
(七)购买家庭提供的户口簿中的婚姻状况应与提交的婚姻资料和文件一致。
四、主要申请人必须亲自到场,如因特殊原因,可以委托他人选择房屋。除上述第四条要求携带的材料外,受托人还应携带经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其中,没有必要对夫妻之间的选房进行公证,除了上述第4条所载的材料外,还有必要携带手写的委托书。详见附件四《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家庭应根据公告宣布的选举开始时间提前30分钟到现场和其他候选住房。在选择房子时,工作人员会根据彩票的顺序号码给选房家庭打电话。如果选房人不在场,将被视为迟到,工作人员将召集下一批选房家庭按顺序选房。如果迟交的候选人在同一天11:00的最后期限之前到达,房屋选择的顺序将被轮换到当前进入审查区域的候选家庭数量的末尾;当日11:00截止时间前未到场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不再享有选房权利。
六、每个家庭不得超过2人进入住房现场。
七、每组家庭选择房子的时间限制不超过2分钟。如果在指定的时间内没有完成选房,下一组可以根据抽签顺序选择房子。如果两组顾客同时选择一套房屋,房屋的所有权应按照摇号的顺序确定。
八、选定的房屋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换。成功的申请人不得更改姓名或增加姓名,否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选房权利,购买者在网上签名时应与认购书保持一致。购房者应该与开发企业和政府机构签订三方购买合同。
9.选房完成后,购房人需交纳10万元定金,并签署认购书。只有主申请人名下标有“银联”的储蓄卡才能在选房点刷卡,且只能刷一张储蓄卡。同时,购买者必须携带银行卡的“个人卡”凭证支付存款(银行流水或柜台存、取款票根必须在凭证上有购买者的姓名和完整卡号,不允许存折流水,但必须使用储蓄卡流水)。为了保证顺利付款,除了10万元的存款外,请多存10元。请理解给您带来的不便。活动现场不收取现金、支票和存折,也不支持转账。定金包含在购买价格中。如买受人未能在选房当日12:00前付清全部定金,则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十、在选房之日,如有家庭选择购买的房屋,经公证处确认后,该房屋将被放行。
11.在完成所有选房手续后,选房家庭应在认购约定的时间内与北京恒泰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北京市共有房产预售合同》,并支付购房款。选房家庭未能在约定时间内签订《北京市共有房产预售合同》并支付购房款的,视为放弃选房资格,已付定金不予退还。
十二。特别提示
(1)根据《北京市共有房屋管理暂行办法》(京房发[2017]16号)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购房家庭放弃所选房屋或选择房屋后未签订购房合同,且购房总次数达到两次以上的,3年内不得再次购买共有房屋。
(2)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房管理暂行办法》(京房发[2017]16号)及购房人本人签署的《家庭购房申请表》和《购房承诺书》,通过隐瞒家庭信息、虚假申报、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欺诈购买共有产权房的家庭。一经查实,开发企业将终止与他们的购房合同,购房者将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这是禁止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次选房完成后,我们将继续查看所购家庭办公场所及其他房产、违章建筑等信息。不符合条件或不履行承诺的家庭将不签订合同,所选房屋将被作废。
(4)在选房当天,购房家庭必须签署两份购买共有房产的承诺书。详见附件五《购买共有房屋承诺书》。申请人必须当场签字确认。
(5)咨询热线:010-57396000。
监督电话:010-60563542
附件1:恒泰家园选户时间表
附件2:恒泰家园选房地点示意图及温馨提示
附件3:恒泰家园项目剩余房屋清单
附件四:委托书
附件5:购买共有房屋承诺书
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2月9日
标题:关于更换通州恒泰家园共有产权房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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