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121字,读完约8分钟
根据《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该酒店提供一次性日用品,最高罚款为5000元
不分类垃圾的个人将被处以200元的罚款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未对个人信用进行分类或影响。有人提议对取出一次性餐具处以5000元的罚款
从昨天起,《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在首都窗口网站上公开征集,截止日期为11月13日。个人未将生活垃圾装入相应的收集容器,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罚款。相关违法行为也将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管理。餐饮服务提供者、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勺子等餐具,酒店经营单位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焦点1
餐馆和酒店因提供一次性物品可能被罚款5000元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强化生活垃圾综合管理要求,完善源头削减生活垃圾量措施,强化分类投放要求,完善分类处理流程,提高分类收集容器设置要求,进一步发挥社会参与作用。
送审的修正案草案明确规定,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全过程分类管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识,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促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审查修正案草案规定,餐饮经营单位、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和酒店经营单位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或日用品,快递企业和电子商务企业应当使用或引导消费者使用环保包装。同时,要求北京市采取措施,积极推进清洁蔬菜上市,大型蔬菜水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物流配送中心按标准配置垃圾现场处理设施。
餐饮服务提供者或者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勺子等餐具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旅馆经营单位主动在客房内为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生活用品的,文化旅游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焦点2
不要分类垃圾或影响个人信用
审查修正案草案规定,单位和个人应按照规定减少使用或不使用一次性用品,优先购买可重复使用和再利用产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应实行无纸化办公。
送审的修正案草案明确了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垃圾分类和投放的主要责任人,并对未按分类标准投放生活垃圾增加了相应的处罚。未将生活垃圾装入相应收集容器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未将生活垃圾装入相应收集容器的个人,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罚款。相关违法行为也将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管理。
焦点3
分类不符合标准的收运单位可以上报
提交审查的修正案草案增加了对垃圾收集和运输单位的处罚。如严重违反有关规定,建议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吊销垃圾收集运输经营许可证。此外,规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发现扔垃圾者不按分类标准扔垃圾或者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发现责任人交付的垃圾不符合分类标准的,应当要求其改正,并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报告拒不改正的行为。
送审的修订草案明确规定,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可以组织辖区内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设立居民区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指导员,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居民正确进行生活垃圾分类。通过购买服务,可以支持各种社会组织参与生活垃圾管理活动。鼓励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示范等活动。
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办公场所或生产经营场所应设置四种收集容器:餐厨垃圾(餐厨垃圾)、可回收材料、有害废弃物和其他废弃物
●居住区和自然村应至少在一个生活垃圾交易点设置四种类型的餐厨垃圾、可回收材料、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的集运容器,在其他公共区域设置两种类型的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的集运容器。
●公共场所应设置两种可回收材料和其他垃圾的收集容器
●在有大量厨房垃圾的公共场所,应增加厨房垃圾收集容器
“餐厨垃圾”概念的修正
餐厨垃圾是指餐饮垃圾和餐厨垃圾的总称
●食物垃圾是指餐馆、餐厅、食堂等产生的食物残渣。、以及加工废弃物如水果和蔬菜、肉类、油脂和厨房里的面条。
●餐厨垃圾是指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水果和蔬菜,以及食物残渣、下脚料、花卉和绿色植物以及中药残渣
●与2012年实施的法规相比,“餐厨垃圾”增加了“绿色花卉和中药残留”
生活垃圾分类运送
●餐厨垃圾(餐厨垃圾)、可回收材料、有害废弃物及其他废弃物应放入有相应标志的收集容器中。
●废旧家具、家用电器等大型废弃物应分别堆放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负责人指定的地方
●建筑垃圾应按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负责人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分别堆放
●农村村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灰土单独放置在相应的容器内或分类管理负责人指定的地方
●国家和本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和投放的其他规定
建议增加有害废物和其他垃圾概念
●有害废弃物是指生活垃圾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主要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药品、废油漆等。
●其他垃圾是指除厨房垃圾、可回收材料和有害废弃物以外的生活垃圾,以及难以识别的生活垃圾
实现无纸化办公,无需一次性用品
●党政机关和机构应推广无纸化办公,增加再生纸的比例,不使用一次性杯子和其他用品
推广清洁蔬菜上市
●该市已采取措施,积极推动清洁蔬菜上市。具体办法由市农业和农村商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提倡安装餐厨垃圾处理设备
●鼓励合格的住宅区和家庭安装符合标准的厨房垃圾处理设备
快递应该使用电子运单和环保包装
●快递公司在本市开展业务活动,应当使用电子运单、环保箱(袋)、环保胶带等环保包装
●电子商务企业应提供绿色包装选择,如各种规格的包装袋和可重复使用的包装袋,并利用价格激励措施引导消费者使用环保包装。北京新闻制图学/高
■专家意见
纳入信用记录比罚款更令人震惊
根据《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个人未按要求交付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罚款。相关违法行为也将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刘建国认为,将相关违法行为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威慑作用大于罚款。“在与信用信息系统连接后,非法活动可能会影响贷款、旅行、就业、晋升等。,这更关乎个人的实际利益,具有更强的阻吓作用。”刘建国说。
刘建国说,对违反规定和与个人信用报告挂钩的罚款是强制性的限制措施,从立法角度来看是必要的。法律明确规定了处罚措施,对居民的个人行为具有威慑作用,执法人员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有依据。
“过去,没有惩罚,但鼓励是主要的。每个人都会觉得积极的分类和交付是一件额外的好事。现在,生产者责任和污染者付费的基本原则有助于规范交货习惯的发展。”刘建国说。
然而,刘建国建议,惩罚应该掌握的力度和准确性。草案中的惩罚条款侧重于威慑,最终目标是让公众认识到将垃圾分类是个人的责任。在执法过程中,执法者必须严格守法,把握重点,保持法规的严肃性。
此外,他认为在规范居民生活垃圾投放的过程中,鼓励和惩罚应该双管齐下,保持良好的平衡。
关于餐饮服务或酒店业务单位自愿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产品的处罚,刘建国认为这一规定更具象征性和指导性,主要是倡导绿色生产和消费的理念,从源头上减少塑料废弃物的产生。“这是开始。将来,这一概念将扩展到其他生产和消费领域,而源头将被迫减少垃圾的产生。”
搜索北京新闻网的公共号码(身份证号:北京北京),注意后在对话框中回复【信用信息】,即可获得个人信用信息查询门户、查询步骤和北京个人信用信息报告打印网点。
标题:北京垃圾没有分类或影响个人信用
地址:http://www.ao2i.com/bjxw/80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