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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存款单位和存款员工: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的防控,有效减少人群聚集,阻断疫情蔓延,更好地保护人民生命健康,现就住房公积金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的管理部门和贷款中心将于2020年2月3日对外开放,各银行代表处的开业日期以各银行通知为准。
二、实施非会议服务
1.倡导各单位和员工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办理各项业务。目前,管理中心已有28项业务在网上办理,其他业务也可以通过网上业务系统提交申请。单位和员工可以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gjj.beijing.gov)申请或提交申请。可在线办理的业务详情请参见附件。详见北京住房公积金网“服务指南-详细操作说明”。
单位和个人的网上业务平台在工作日9:00-19:00处理,查询时间为工作日24小时。
2.如果以支票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已经开通网上银行,则在此期间,他们主张通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缴存和偿还住房公积金。详见北京住房公积金网《服务指南-详细操作-住房公积金的开通和缴存-单位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详细操作(或单位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详细操作)》。
如果单位不开通网上银行,通过北京住房公积金网完成员工的增减,在此期间应付的住房公积金可在疫情结束后合并存放。
3.已在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员工,如需到当地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出具《异地贷款员工住房公积金缴纳和使用证明》,可通过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自行打印。
4.在疫情期间,如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困难,可暂缓缴存,待疫情结束后及时归还。属于单位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视同连续缴存。
第三,实行现场业务预约制度
1.如果确实需要去营业厅办理业务,建议通过网上业务平台提交业务申请后,打电话给各个管理部门预约,按预约时间进入营业厅。
各管理部门的电话号码可通过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主页上的“经办网点”栏查询。
各管理部门的营业厅可在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 00至下午12: 00及下午13: 30至下午17: 00进行商务预订。
2.前往营业厅办理业务的人员,请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试,保持安全距离,并登记出入信息。对拒绝配合入境登记、接受体温检测和检验异常、不戴口罩的人员,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入境。
第四,保护受疫情影响的借款人权益
1.原贷款日期已确定,经办部门会同受托银行通知借款人调整因防疫工作需要延期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日期。
2.因感染新肺炎而住院或隔离的人员,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防疫工作的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而不能正常偿还贷款的人员,不计入逾期。
在防疫期间,如果国家、市委、市政府有新的工作要求,管理中心将及时通知,以最新通知为准。
北京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20年2月1日
附件:
《北京市关于取消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纸质申请表和部分业务网上结算的公告》
提示:搜索北京新闻网公众号(身份证号:北京北京),关注后在聊天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查看原公告和政策解释,查看取款业务取消申请表的详细内容,新增11项可在线完成的服务。清单、个人授权承诺书;您还可以访问北京公积金提取在线处理门户、公积金查询门户、贷款计算器,查看北京公积金的贷款额度/利率/年限,以及贷款/提取处理指南、经办网点的地址和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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