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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通州区义务教育招生实施细则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为保障我区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区政府批准,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北京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发展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大力推进教育公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入学规则。严格规范招生秩序,加强招生工作管理,确保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一个孩子都享受公平优质的教育。
二、工作原理
坚持政府统筹,保障义务教育招生成为政府行为。
坚持免除和就近,确保每个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坚持平稳有序、严格规范,通过巩固成绩、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努力确保入学机会均等。
三、录取的条件和方法
(一)本市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
1.小学入学
凡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或之前出生)的学龄儿童,必须参加适龄人口信息采集,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实际居住的小学办理登记手续。
小学入学工作中,全市户籍适龄儿童坚持“以房为主,兼顾兼顾”的原则。入学范围内户籍和住房地址相同的新生,应优先保证其在相应学校就读;入学范围内户籍与住房地址不一致的新生主要在住房地址入学;在学校招生范围内,区教育委员会和乡镇政府只招收没有住房的新生。
根据学位供给情况、户籍、房产等因素,部分小学实行单校划片与多校联合分配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具体措施见附件1。
如果本市户籍无房,户籍不在我区,且户籍已在我区长期工作和生活,符合在我区连续租房和实际居住3年以上的条件,并在房屋租赁监管平台登记,且配偶一方在我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其适龄子女可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并在我区安排入读0以上学历的学校。具体办法由区教育委员会制定。
到2020年,我区将继续实施“一学位六年”政策。
2.初中入学
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将按照区教委确定的“单校划线录取,学生实际居住地在中学服务范围内”的办法升初中。
小学毕业生如想回到户籍所在地或进入其家庭实际居住地区的初中学习,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
3.残疾儿童和青少年上学
在同样条件下,应优先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和青少年能够尽快上学。残疾儿童还应在规定时间参与适龄人口信息收集。
(二)未在本市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
未在本市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情况见附件2。
未在本市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因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取得其在北京的就业证明、在北京的实际居住证明、家庭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居住证)等相关证明文件。经有关委员会办公室、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共同审查批准后,可以在北京学习。
未在本市注册并取得北京市学习证书并参与适龄人口信息收集的学龄儿童,居住在城市小学服务范围内,按“多校联合计算机分配”方式进入我区0+级小学,按“分配入学”方式进入我区0+级小学。具体措施见附件3。
初中入学,未在本市注册的小学毕业生,毕业于市区、永顺镇、梨园镇初中服务范围内的小学,按照“多校联合计算机分配”的方法进入我区0+级初中,毕业于其他乡镇初中服务范围内的小学,联系到我区初中学习。具体措施见附件4。
未从我区小学毕业且未在本市注册的小学毕业生,应按照《2020年通州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材料审批实施细则》的规定,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确认,并取得北京市学习证明。
(3)私立学校入学
私立学校和公立学校同时注册,同时注册,同时注册学生身份;申请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计算机随机录取。严格执行民办中小学招生简章、广告备案制度、公开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办法、收费标准,以招收我区学生。
(4)其他
凡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引进的优秀儿童入学,实行规范化管理和严格审批。
烈士子女、台湾学生、华侨子女、军人子女、国家劳动模范子女,按照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予以照顾。
做好防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和服务保障工作。2020年8月31日6岁入学者,在招生政策范围内,将根据其入学意愿给予优先考虑。到2020年,那些完成小学教育后需要升入初中的学生将根据他们的入学意愿得到优先考虑。
四.工作要求
(a)工作职责
我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委员会在区教育考试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组织实施。
城市中小学义务教育由区教育委员会组织协调。乡镇中小学义务教育由乡镇政府组织协调。适龄儿童、少年因学历不足未能入学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入学的,由区教育委员会和镇政府安排其进入我区0+学历的公办和民办学校。
各中小学严格执行区教委制定的工作实施细则,树立大局意识,精心组织,精心安排,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2)标准化操作
1.严格执行区教委的时间表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表见附件5。
2.实施计划管理
区教育委员会应当结合适龄人口数量、小学毕业生数量和中小学办学规模制定招生计划,并报市教育委员会备案。未经批准,学校不得调整计划。
3.加强部门联系审查
地区教育委员会将与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入学资格。特别是户籍审查中无住房、合法稳定工作、实际居住等条件的本市,重点是过道房、车库、空挂户等。,所有不符合实际生活条件的人都不允许作为录取资格。
4.严格管理学生身份
北京市中小学校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将根据中小学入学服务系统建立新生注册。区教育委员会将加强对私立学校学生状况的监督,不得招收不符合要求的学生。
(3)宣传和宣传
区教委通过“北京通州教育咨询”平台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招生实施细则、小学招生服务系统和初中招生服务系统使用说明以及小学招生服务范围。所有中小学都以招生简章的形式公布学校的性质、规模、经费来源和招生安排。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每一所中小学都应当在学校显著位置公布入学名单,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区教委和乡镇街道要通过多种方式和手段,广泛、深入、细致地宣传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和招生服务体系,特别是要让学生家长了解普通公办初中向优质高中推进的政策,明确向优质高中推进的期望,促进附近义务教育的顺利实施。
(4)监督检查
区教委加强了对义务教育招生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现义务教育招生中的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相关学校和责任人。
(5)严格的录取纪律
所有中小学都严格执行地区教育委员会规定的时间表和工作程序。严禁以考试成绩、各种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试证书为录取依据。严禁以面试和评估的名义选拔学生。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冬令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招生和选拔学生。严禁初中在小学非毕业年级提前招生。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色班、国际部和国际课程班的名义招生。严禁通过寄宿招生招收非寄宿学生。义务教育学校实施随机和均衡的班级。上课前严禁组织考试。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严禁校外培训机构曲解宣传和录取政策,炒作公立学校排名,将培训结果与录取挂钩。未经允许,任何学校都不得招收学生。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要按规定和纪律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附件:
1.2020通州区全市户籍适龄儿童单一学校文员和多学校联合分配相结合的录取工作办法
2.未在本市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情况按本市户籍
3.2020通州区非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小学入学工作办法
4.2020通州区非本地户籍适龄青少年初中入学办法
5.2020通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计划表
提示:搜索北京新闻网公开号码(身份证号码:北京北京),注意获取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的入学信息后,在对话框中回复【入学】,查看2020年北京市初中/初中入学政策、信息收集流程、入学时间/材料、北京/非北京入学指南、权威问答、咨询电话等。(如下所示);回复【学区】查看2020年北京市中小学学区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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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北京市通州区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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