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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实施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钟发[2019]26号)和《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意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知》(京教发[2020]1号)的有关精神 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的意见》(京教建二[2020]5号),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经区教育委员会研究,报区政府批准,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全国、市、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坚持巩固成果、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推进改革的总体思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招生规则,规范招生秩序。加强入学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一个符合海淀区入学要求的孩子都能享受到更加公平、更加优质的教育。
二、工作原理
坚持政府总体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我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
坚持就近入学免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坚持依法治校,把义务教育作为规范办学的重要环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入学要求
小学入学要求
根据免试和就近原则,凡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学龄儿童在海淀区申请入学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户籍在海淀区,实际居住在海淀区;
2.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其他地区有户籍,在海淀区有自己的合法财产,实际居住在海淀区;
3.户籍在本市其他区的无房家庭,法定监护人长期在海淀区工作居住,符合海淀区连续租房的条件,实际居住时间超过3年。在北京房屋租赁服务平台注册,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
4.未在本市登记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应提供在北京工作的就业证明、北京市实际居住证明、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的户籍卡)、全家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并经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审核。
初中入学要求
已完成小学教育并申请进入海淀区初中的适龄青少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海淀区有学生身份;
2.学生身份不在海淀区,但全家在海淀区登记或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有自己的合法财产,且实际居住在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3.未在本市登记的适龄青少年因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我区接受初中教育的,其法定监护人应提供其在北京的就业证明、在北京的实际居住证明、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家庭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并经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审核。
海淀区户籍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如下
海淀区台湾事务办公室认定的台湾同胞子女、海淀区民族宗教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持有国家博士后管理部门颁发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亲(或母亲)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登记证》(加盖博士后设站单位公章)、现役军人证件和军分区(旅)级单位政工部门出具的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实际居住在海淀区并计划就读海淀区普通中小学的外国学生
根据市教委《关于外国学生在北京市幼儿园、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意见》。
第四,录取方式
小学入学
所有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按时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参与海淀区适龄人口信息收集工作。法定监护人应当如实填写适龄儿童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影响儿童正常入学。
符合小学入学第一条、第二条要求的适龄儿童,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持家庭户口簿、房产证、《适龄人口信息采集表》等材料,到法定监护人负责的学校审核入学相关材料。
符合《小学入学条件》第三条规定的适龄儿童和按海淀区户籍管理办法对待的适龄儿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经学区和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后,按规定领取《适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并向其所在学校的法定监护人进行登记,在全区范围内协调解决。
符合《小学入学条件》第四条的适龄儿童,必须按要求取得《适龄人口信息采集表》,在规定时间内到其所在学校的法定监护人处登记,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准后,在全区范围内协调解决。
符合海淀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可以申请海淀区教委批准的具有当年入学资格的民办学校,并按照自愿原则填写志愿者。如果申请人数超过社会私立学校的招生人数,将实行计算机随机录取。
初中入学
除了直接进入学校初中的九岁小学毕业生外,其他小学毕业生通过以下方式进入初中:
1 .公立初中招生。符合海淀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应按照区教委指定的报名区域和自愿原则填写志愿者。如果申请者人数超过注册学生人数,将实行计算机随机录取。
2.进入公立寄宿学校(班级)。符合海淀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申请海淀区教委批准的当年有资格招收寄宿生的公办学校(班),并按照自愿原则填写志愿。为了缓解学生高峰期带来的城市学校招生压力,海淀区引导和鼓励有实际寄宿需求的学生申请中国北方的公立寄宿学校(班)。如果申请者人数超过注册学生人数,将实行计算机随机录取。
3.私立学校招收学生。符合海淀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以申请经区教委批准的具有当年入学资格的民办学校,并按照自愿原则填写志愿。如果申请人数超过社会私立学校的招生人数,将实行计算机随机录取。
4.给学校分配位置。原则上,符合海淀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将在小学所在的招生区域内统一分配。
保障其他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1.同等条件优先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和青少年能够尽快入学。建立残疾儿童和青少年就近上学的优先保障机制,实现"零拒绝",确保残疾儿童和青少年能够在公平和包容的环境中接受适当的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应做好按时招生工作。
2.海淀区以上人民政府引进人才的子女全部入学,规范管理,严格审批,协调解决。
3.对于区内高校、科研机构、社会力量等单位举办的少儿学校,主办单位的职工子女可根据所在单位和学校约定的条件进入学校。
4.烈士子女、华侨子女、军人子女、国家劳动模范子女和台湾学生,按照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予以照顾。
5.做好防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和服务保障工作。如果申请小学,根据学龄儿童的户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所在地,在海淀区的入学政策范围内,将根据入学意愿优先给予担保。对于申请初中入学的学生,海淀区将根据他们的入学意愿,在招生政策中给予优先考虑。
加强录取条件审查,改进录取方法
1.区教委将会同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公安局海淀分局、区房管局、计委海淀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等有关部门,特别是监护人的房产、户籍、合法稳定工作、实际居住条件等进行资格审查。,且所有过道房间、车库房间和空挂户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不视为准入资格条件。
2.只有海淀区户籍的学龄儿童,如果其实际居住地址与其法定监护人在北京的合法房产地址不一致,应返回其法定监护人合法房产最近的所在地。如果在海淀区学习有困难,应该通过全区的协调解决。
3.2020年,我区将从2016年起继续将适龄儿童入学注册地址和学校实施记录与该地址的入学信息进行比对。原则上,从这个住房地址用于入学的那一年起,六年内将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4.如果2019年1月1日以后在海淀区新登记并取得房屋不动产产权证的房屋用于申请入学,将不再对应一所学校,实行多校制。
5.各学校根据学位供给情况、房地产、户籍、居住年限等因素,合理确定小学招生的顺序规则。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在本地区协调解决。
6.从2020年起,新建小学和新建中学小学原则上由多所学校合并。
7.自2021年起,经区教委批准的小学与中学建立对口直升机系统,新招收的小学生将在六年后毕业学习,并按照区教委批准的对口直升机计划进行入学注册。
V.工作要求
加强招生计划管理。进一步完善行政管理、业务指导和学区治理机制,加强招生工作的计划管理。根据全区学生预测,区教委制定中小学招生计划,并报市教委备案。未经批准,学校不得调整招生计划。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学校应加强招生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入学资格考试,严格执行区教委确定的义务教育报名范围和招生计划。寄宿制学校(班)应当公布招生范围、招生名额、招生办法和录取名单。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市、区教委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同时向公办学校注册,实行招生和学生注册,严格执行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制度,公布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和收费标准,确保海淀区招生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加强学籍管理。海淀区统一使用北京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记录每个学龄儿童和青少年入学的全过程和方式。北京市中小学信息管理系统将根据北京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建立新生身份。各类学校应当为学生建立正常的学生身份,不得招收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地区教育委员会将加强对学生身份的监督。
严格的入学纪律。各类学校应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市教委的要求。严禁以考试成绩、各种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试证书为录取依据。严禁以面试和评估的名义选拔学生。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冬令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招生。严禁初中在小学非毕业年级提前招生。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色班、国际部和国际课程班的名义招生。严禁通过寄宿招生招收非寄宿学生。义务教育学校实施随机和均衡的班级。上课前严禁组织考试。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严禁校外培训机构曲解宣传和录取政策,炒作公立学校排名,将培训结果与录取挂钩。未经允许,任何学校不得招收学生。
区教委将重点监督检查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全面履行职责,加强规范管理,强化执法,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类违法招生行为。
加大宣传力度。根据北京市的统一要求,区教委将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政策及相关信息,并加大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力度,引导家长选择正确的招生方式。
义务教育招生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的大局。各有关部门和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严格组织,规范操作,加强宣传,严格落实教育部和北京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制定周密的招生实施方案,创新工作方法,完善操作程序,减少线下环节,避免人员聚集,做好卫生防护工作,维护学校秩序,确保我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2020年海淀区小学入学时间表
海淀区2020年初中入学工作计划表
征集入学咨询
5月1日至5月5日期间,仅咨询了以下电话:
小型招聘办公室咨询电话:
北京国籍:62819952 62884772
非北京国籍:62819680 82557630
中国招聘办公室电话号码:
62586791 62586790咨询时间:8:30-11:30 13:30-17:00
5月6日之后,请拨打以下号码咨询:
咨询时间:8: 30-11: 30,13: 30-17: 00(周一至周五)
《海淀区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的主要变化》
提示:搜索北京新闻网公开号码(身份证号码:北京北京),注意获取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的入学信息后,在对话框中回复【入学】,查看2020年北京市初中/初中入学政策、信息收集流程、入学时间/材料、北京/非北京入学指南、权威问答、咨询电话等。(如下所示);回复【学区】查看2020年北京市中小学学区划分。
您可以在回复地区入学申请时获得2020北京地区入学政策、入学服务平台和书面查询。如果您回复朝阳区招生办,您可以得到朝阳区招生办的政策、招生办的服务平台和中小学校的书面查询。您也可以点击菜单栏查看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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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北京市海淀区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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