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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许多外商投资法规正式实施,我们看不到商务部出具《外商投资公司批准证书》和《外商投资公司设立备案收据》。 关于外商投资的许多法律法规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例如:
外商投资新闻报告方法(商务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年第2号)
关于外商投资新闻报告若干事项的公告(商务部公告年第62号)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商务部对外汇款局编制职工关于年报“多报一体化”改革的通知(国市监信〔〕238号)。
关于贯彻《外商投资法》进行外商投资公司登记业务的通知(国市监注〔〕247号)。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外商投资法》几个问题的解释法发行〔〕20号
商务部关于废除部分规章的决定(商务部令年第3号)
……。
一、外资公司的设立不需要商务部门的批准或备案
从去年1月1日开始,商务部将不再发行“外商投资公司批准证书”。
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实施后,商务部门(市商委员会和自由贸易管理委员会)正式退出外资公司设立的审查和备案职能。
关于设立负面清单内的外资企业已经不被批准了
关于设立负面清单以外的外资企业也不需要备案
外商投资法和实施条例是近几十年来对外商投资行业的最大改革为我国外商投资建立了新的基础法律框架。 全面实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外商投资新闻报告制度。
对于负名单内的禁止投资行业,外国投资者不得投资
对于负名单内的限制投资行业,外国投资者应该满足相应的所有权、高管等限制性准入要求
关于负面清单以外的投资行业,公司以内外资一致的方式几乎注册。 需要取得领域许可的,由领域主管部门按照内外资的一致条件和程序审查。
对外商投资公司设立第一个逐案审批制——备案制(年)——外商投资新闻报告制(年)。
二、外商投资新闻报告制
外资公司的新设或变更不需要商务部门的批准或备案,直接通过市场监督局统一的全国公司登记系统、国家公司信用新闻公示系统报告外资新闻。
外商投资公司需要提交四份报告,分别是:
初始报告是通过在线公司注册系统在线提交的。 外资新设或收购的公司必须提交初始报告,通知公司的基本消息、投资者和实际管理者消息、投资交易消息等。
变更报告由网上公司注册系统在线提交。
年度报告通过国家公司信用新闻公示系统在线提交年度报告。 每年1月1日到6月30日提交上年度的报告书,通知经营、资产负债、国内投资和分店、领域许可等消息。
注销报告由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向商务部共享
商务部和外汇局的年度报告也纳入了市场局的外商投资新闻报告(多报一体化)。 “多报一体型”年度报告书的提交时间是从年1月1日到6月30日。 6月30日前未提交年报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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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内自然人可以设立外商投资公司
外商投资法允许外国自然人、公司或其他组织单独或与其他投资者在中国设立外商投资公司,实施条例,进一步确定其他投资者包括中国自然人。
也就是说,国内的自然人也可以和外国投资者共同设立外资公司。
12月25日,上海市场局已经发文,在沪苏浙江皖三省一市与国内自然人和外国自然人、公司或其他组织共同举办了外商投资公司。
据上海市场监督报道,年1月1日,《外商投资法》实施后,第一个参与外商投资公司投资的中国自然人已经拿到了第一家外商投资公司的营业执照。
图片来源:上海市场监督
四、对外汇管理的影响
首先,法规中关于“外商投资公司批准证书”或“备案收据”等资料要求的需求将根据之后的新规则逐步修改。
其次,商务部门逐步退出外资企业设立的审批功能,因此“下注差”模式的债务管理也逐步退出。 人行横道9号文的全口径跨境融资中,外商投资公司的过渡期是1年,但现在“下注差”模式依然有效。
将来中国和外资一致是大趋势,“下注差”的外债迟早也会退出历史舞台。
▎资料来源:金融监督管理研究院外汇部王志毅
原始标题:“策略|再见! 外商投资公司批准证书! 』
标题:【热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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