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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自1月1日起施行。 这是党的十九大后颁布的第一部文化行业法律,也是继公共文化行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之后的另一部重要法律,立法经历了很长时间。 该法规范了政府责任和图书馆领域的行为,同时确定了总分馆制,确定了高质量公共图书馆资源向城乡基层延伸,是大势所趋,对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制度建设至关重要。

“杨海坤:公共图书馆法——提升民众文化获得感”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望,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 当前中国社会的首要矛盾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满足精神文化的诉求是满足人民日益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拷贝。 全民阅读已经成为国家工程,图书馆是获取精神食粮、提高知识技能的重要场所,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支柱。 事实上,世界各国都把公共图书馆作为向民众免费提供的社会公共品,受到政府公共财政的支持,具有很高的覆盖率。 在知识和新闻时代,知识更新周期比以往任何时间都短,因此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尤为重要,相近、便捷的知识和新闻获取尤为紧迫,而公共图书馆就是这样的机构,提供着这种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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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0年,英国颁布了公共图书馆法,各公共图书馆平均拥有22个分馆,各分馆平均服务人口为1.87万人。 挪威人口500万以上,有865个公共图书馆;美国有9207个公共图书馆,其中1546个图书馆有分馆,管辖17393个分馆的德国平均有6800个公共图书馆。 据最新统计,中国县级以上政府共设立公共图书馆3153个,平均40多万人拥有公共图书馆,作为公共服务,中国公共图书馆的建设与世界发达国家差距较大。

“杨海坤:公共图书馆法——提升民众文化获得感”


在中小城市,一个总分馆系统可以全面覆盖公共图书馆服务,特别是可以节约区图书馆(标准为2500平方米)的建设经费,消除“五脏俱全”的独立小型图书馆可以节约大量的运行经费。 近年来,中国公共图书馆界通过自主创新,在各地构建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制度,与全国文化新闻资源共享工程的基础服务点有机结合,深受民众欢迎。 但是,长期以来,由公共图书馆领域自主创新建设的图书馆总分馆制仍为准总分馆制,缺乏真正意义上的图书馆总分馆的必要条件,得不到政府的认同和支持,不进入政府主导就无法长久,只有20世纪80年代的乡镇(街道)万册。 在公共图书馆服务这个行业中,充分显示了市场的故障,因此是需要长期稳定的财政支持的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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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中央加快建设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 年,文化部等五部委正式印发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政策文件后,开展了许多试点工作。 从推广情况看,各地也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模式。 目前总分馆制形式的服务体系制度似乎有很多好处:是网民便利(通借还款)、服务规范(统一管理)、价格最小(资源共享)、价格效益比较高的方法,有利于基础图书馆的长期生存和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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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图书馆法对总分馆制提出确定要求,建立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广泛开展数字服务、流动服务、自助服务,加强与学校、科研机构等行业图书馆的交流合作,公共图书馆服务延伸到城乡基层,服务效能 在接下来的执行工作中,县级政府可以投资设立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体系。 本馆由县图书馆承担,在乡镇、大行政村设立分馆,在人口稀少的行政村设立流动服务点,本馆和分馆的人的财产由县级图书馆统一管理,本馆和分馆服务规范一致,总分馆体系内的资源统一购买和安排,网民

“杨海坤:公共图书馆法——提升民众文化获得感”


以公共图书馆法的制定为契机,覆盖全社会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制度进一步完善,人民群众有望充分享受图书馆服务等基本文化权益,极大地提高文化获取感。

“杨海坤:公共图书馆法——提升民众文化获得感”


(作者是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

标题:“杨海坤:公共图书馆法——提升民众文化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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