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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原件:《北京市关于开展网络诊疗的通知》
时间:2020年2月18日
内容:2020年2月18日,北京市医保局发布了北京市互联网随访项目价格和医疗保险支付政策。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已获卫生部门批准开展网上诊疗服务,开展网上诊疗服务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可纳入医疗保险范围。
据报道,北京的网络医疗是通过卫生保健委员会批准的实体医疗机构开展网络诊疗服务来实现的。
按照自愿原则,北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完成了信息系统改造,实现了与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经市医保局验收合格后,签订了《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补充协议》。互联网医疗服务按政策收费,并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提示:搜索北京新闻网(身份证号:北京北京),关注后,回复对话框中的【网络诊疗】,即可获得中日友好医院、阜外医院、宣武医院、儿童医院的网络诊疗预约流程及相关问答。(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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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从2020年2月18日起,北京网上诊疗可以纳入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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