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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政办发〔2020〕1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北京市2020年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任务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贯彻总原则,提高整体发展水平。严格执行《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将棚户区改造纳入各区人口规划、土地利用和产业发展,统筹规划实施。

关于“2020年北京市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任务”的通知全文

二、严格控制成本,依据法律法规进行融资。各区政府要按照本市有关规定严格控制补偿范围和标准,加强全过程管理,分阶段分析和控制成本,有效降低征收和拆迁成本,依法筹集资金,禁止新增隐性政府债务,严格审查棚改专项债券的发行、使用、管理和监管,提高使用效率。

关于“2020年北京市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任务”的通知全文

第三,转变思维,加强项目的全过程管理。认真管理项目征收与拆迁、安置房建设、土地供应等全过程。,细化阶段目标,分类指导,有序推进,促进工程顺利收尾和群众早日搬迁。

关于“2020年北京市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任务”的通知全文

四、加强监管,抓好安全质量管理。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督促企业落实主要职责;加强勘察、设计、施工和验收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建设高质量工程,切实增强人们的获取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关于“2020年北京市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任务”的通知全文

五、市政府将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任务纳入2020年绩效考核项目,其中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土地供应将是重点考核内容,各区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应在年底前上报市政府。

关于“2020年北京市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任务”的通知全文

附件:2020年北京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任务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3月11日

标题:关于“2020年北京市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任务”的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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