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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期间暂停本市部分社会保险业务的公告
所有投保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职工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的意见》(国办发〔2019〕10号),为实现两险同步登记、资金统一运行、征缴统一管理、统一监督管理、经办服务一体化,我市将于2020年1月实施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为了保证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的顺利实施,有必要将原生育保险信息系统中所有参保人员的历史数据迁移到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中。在此期间,为了避免数据在传输过程中出现问题,有必要暂停办理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具体如下:
一、停止业务受理时间
2019年12月31日17: 00。
二、简历业务处理时间(包括前台和网上申报)
2020年1月6日恢复处理。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暂停业务期间,参保单位因特殊情况需要办理逾期业务或急需办理定点医疗机构变更业务的,可在各经办机构的业务窗口进行登记。
2.请做好对投保员工的解释工作。
3.两个保险合并的实施改革涉及面广,系统开发难度大。如遇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业务恢复处理时间将会延迟,另行通知。请理解造成的不便。
北京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2019年12月26日
标题:关于实施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期间北京部分社保业务暂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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