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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委员会关于预防接种证和出生医学证明联合服务的通知

区卫生与健康委员会和相关医疗卫生机构:

为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和《健康北京2030规划纲要》,开展公共卫生服务领域便民惠民服务,全面增强全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现将预防接种证和出生医学证联合服务通知如下:

北京市关于预防接种证和出生医学证明联合服务的通知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思路,为全市助产机构出生的新生儿提供预防接种证和出生医学证明的联办便利。通过流程再造和信息共享,整合部门资源,优化业务流程,延伸服务触角,实现两个证书的一站式联合运营和一体化服务。

北京市关于预防接种证和出生医学证明联合服务的通知

第二,工作流程

(1)政策宣传和通知

助产机构应当告知接种证和出生医学证明的政策,并及时回答群众的提问。

(2)接种证的处理

1.助产机构应当按照《北京市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的规定,在新生儿出生后24小时内为其接种卡介苗和第一剂乙型肝炎疫苗,登记接种记录信息,发放接种证,实现助产机构两证联合运行的便捷服务。新生儿父母持预防接种证到居住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预防接种门诊进行信息登记,并接受后续预防接种服务。

北京市关于预防接种证和出生医学证明联合服务的通知

2.不在助产机构申请预防接种证的新生儿和在助产机构以外出生的新生儿的父母,可以在他们居住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申请预防接种证。

3 .预防接种证信息的修改和更换应当按照免疫接种管理要求和预防接种工作要求办理。

(3)出生医学证明的处理

助产机构对新生儿父母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后,按照国家出生医学证明的首次签发流程和要求进行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换发和更换按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要求办理。

北京市关于预防接种证和出生医学证明联合服务的通知

第三,工作职责

(一)卫生行政部门

市卫生委员会疾病控制、妇幼保健部门负责制定预防接种证和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政策,制定和完善服务流程;信息统计部负责协调两个证券联络处的信息协作。区卫生和卫生委员会负责两证联办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北京市关于预防接种证和出生医学证明联合服务的通知

(2)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市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和网络信息安全,负责完成系统在全市的推广,并配合两证联办的信息协作。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向助产机构发放预防接种证,实施免疫信息管理和质量控制。

北京市关于预防接种证和出生医学证明联合服务的通知

(3)妇幼保健医院

市、区妇幼保健中心负责发放出生医学证明,完成出生医学证明的日常管理、信息整理和质量控制,并配合两证联办的信息协作。

(4)市卫生委员会信息中心

市卫生委员会信息中心负责市妇幼保健网络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和网络信息安全。根据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部门提出的业务要求,在本市信息化建设的规范框架下,完成两证联办的相关信息协调合作。

北京市关于预防接种证和出生医学证明联合服务的通知

(5)助产机构

助产机构通常使用市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和市妇幼保健网络信息系统,并负责为在该机构出生的新生儿发放接种证和出生医学证明。按照两证联办的要求,优化机构发行流程,提供相应的支持条件。

北京市关于预防接种证和出生医学证明联合服务的通知

(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向其管理区域内未在助产机构领取预防接种证的新生儿和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新生儿发放预防接种证。根据免疫规划,管理辖区内新生儿的连续免疫工作。

北京市关于预防接种证和出生医学证明联合服务的通知

四.工作进度

(1)两证联办(2019年11月-12月)

建立北京市两证联办协调机制,梳理业务流程,实现助产机构预防接种证和出生医学证的联办。

2019年11月25日前,完成全市两证联办的工作安排,确定各机构两证联办人员。

2019年11月30日,各区完成了助产机构接种证发放统计。

在2019年12月10日之前,所有地区将在助产机构完成疫苗接种证书的发放。

在2019年12月15日之前,所有地区将完成助产士的培训。

2019年12月20日,两个证书共同成立。

(2)信息系统支持(2020年1月-12月)

建立两证联办信息协调机制,完成系统对接,实现数据互联。

2020年1月至3月,梳理了两家证券公司联合办公涉及的各种信息系统共享的数据项,确定了共享流通方式和流程。

2020年4月至6月,系统共享对接方案及相关开发工作完成。

从2020年7月至9月,助产机构尝试共享数据,并根据信息梳理流程简化了两个证书的联合操作程序。

2020年10月至12月,应用数据共享系统实现了助产机构出生新生儿的预防接种证和出生医学证明。

V.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区卫生委和相关机构要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推进落实,做到群众少办,不断提高群众获得公共服务的意识。

(2)加强协调推进

区卫生和卫生委员会应加强整体工作,以确保两个证书联合办公室的实施。根据两证联办的要求,各区应增加事项排序、流程再造和信息系统对接。加强相关政策法规、业务流程、信息管理等业务培训,使员工掌握新的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提高服务效率,定期分析总结,进行质量控制,提高服务质量。助产机构应指定具体责任人员,做好与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预防接种证发放工作对接,并按照政策要求提供便捷服务。

北京市关于预防接种证和出生医学证明联合服务的通知

(3)注重宣传和引导

各区应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微博等新闻媒体。,依靠助产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预防接种证和出生医学证明的认识。丰富政策咨询渠道,及时回应和回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总结典型经验,通过典型示范推动服务模式优化升级。

北京市关于预防接种证和出生医学证明联合服务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

2019年11月20日

标题:北京市关于预防接种证和出生医学证明联合服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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