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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延保傅生家园等10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剩余住房快速分配公告

包括延保傅生家园在内的10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是由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和房山区政府共同举办和运营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公租房分配后,还有一些房子。现在,房山区剩余的房子是给那些等待经济适用房的家庭的,租金分配是通过“快速租金分配”的方式进行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房山延保傅生家园等10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剩余住房快速分配公告

一.住房状况

此次租金分配涉及10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其中6个为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所有,4个为房山区政府所有。出租房屋1151套,其中大套121套,中套382套,小套648套。详情见下图:

房山延保傅生家园等10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剩余住房快速分配公告

注:在配租过程中,是否有因空置等原因造成的房屋。,它们可以包括在上述租金分配中。上述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租金包括物业费,不包括取暖费、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费和收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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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配租对象及登记原则

(一)配租对象

房山区2019年8月15日前(含)通过“三级审核、两次公示”程序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备案资格且尚未分配经济适用住房的轮候家庭。

这次分配租金的家庭分为第一优先家庭、第二优先家庭和普通家庭。

第一类优先家庭: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包括分散供养的贫困家庭)、卫生保健委员会认定的低收入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第二类优先家庭:家庭成员中有60岁以上的老年人、重病或大手术患者、重度残疾人、特殊照顾对象和退役军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市有关部门认定的见义勇为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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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家庭:等待经济适用房的家庭,第一和第二优先家庭除外。

(二)登记原则

本次注册采用“在线注册和离线确认”的原则。符合租赁对象条件的家庭登录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意向登记。每个家庭只能选择唯一的套房进行意向登记,选择后不能更改。申请人的家庭应根据公共租赁住房备案通知中规定的邢弢标准登记其意向,不允许登记升降装置。如果发现申请家庭同时登记了多套,该家庭的登记结果将自动失效,其登记资格将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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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意向登记完成后,符合“第一优先家庭”条件的轮候家庭需持最低生活保障(含分散供养特困家庭)证、低收入证或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供养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办理。在资格被确认后,它可以被确认为有效的“第一优先家庭”。逾期未提交相关文件或未通过资格确认的家庭,将以北京市住房保障系统的家庭备案信息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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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签订租赁或安置其他经济适用房项目合同的家庭不得参与本次房屋意向登记。

三、租金分配的分类原则

(一)租金分配原则

租金分配工作是按照“第一优先家庭先分配租金,第二优先家庭和普通家庭先分配租金”的总原则进行的。在根据排序号分配第一优先级家庭之后,根据排序号分配第二优先级家庭和普通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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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类原则

1.第一序列优先族排序原则

在第一优先家庭中,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名第一,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名第二。

2.第二种顺序优先考虑家庭和普通家庭的排序原则

在第二个序列中,优先家庭和普通家庭根据申报年份、优先租金分配和意向登记时间进行排序。具体的排序原则如下:

(1)申报年份早的家庭排名第一,申报年份晚的家庭排名第二。

(2)如果申报年份相同,具有优先配租资格的家庭(第二优先家庭)排名第一,具有普通配租资格的家庭排名第二。

(3)如果注册年份和优先分配资格相同,具有早期意向注册时间的家庭排名第一,具有晚期意向注册时间的家庭排名第二。

每当新的家庭登记申请成功时,登记系统将根据上述排名原则更新排名顺序,因此每个家庭在完成登记操作时获得的顺序不代表最终的住房选择顺序。

意向登记后,按照排序原则对登记家庭进行分类排序,分为“一等家庭组”和“二等家庭及普通家庭组”,并在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

四.租金分配程序

(1)意向登记

1.在线注册时间

2019年9月9日,上午10:00-9月12日,下午5:00(4天)

登记结果仅用于本次配租工作,在房屋配租公告后自动失效。

特别提示:注册时间到期后,注册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变更注册意向的申请。

2.资格确认时间

2019年9月9日-2019年9月12日,上午9: 30-11: 30和下午14:00-17:00。

凡符合“第一优先家庭”的轮候家庭,在完成网上意向登记后,需持最低生活保障(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证明、低收入证明或计划生育救助卡到街道和乡镇住房保障部门申请户籍资格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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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线注册方法

这种意向登记工作是由申请人家庭通过网上自行登记进行的。申请人家庭登录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官方网站,点击“业务处理”-“快速租金登记”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的提示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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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在网上登记有困难的家庭,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经济适用住房备案通知书原件,到申请户籍的街道和乡镇住房保障窗口,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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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协助登记时间和地点

房山区各街道和乡镇住房保障服务窗口协助登记的时间和地点

注册协助窗口的开放时间为2019年9月9日至2019年9月12日,上午9: 30至11: 30,下午14: 00至17: 00。

5.注册标准:

家庭人口

家庭组成

租金分配

一个人

单身(包括未婚、离婚和丧偶)

小套筒式

有10岁以下子女的夫妇和单亲家庭

小号或中号

有10岁以上子女的单亲家庭

中号或大号

超过3人

丈夫、妻子和孩子

6.意向登记排序和结果公示

登记系统将根据排序原则对拟登记家庭进行排序,拟登记家庭排序名单将于2019年9月18日前在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bjfsh.gov/zwgk/zfbz/

(二)房屋选择和资质审查的原则

根据打算登记的家庭排名表,将组织“第一优先家庭”选择住房。在第一优先家庭选择住房之后,“第二优先家庭”和“普通家庭”将依次选择住房。具体选房时间和地点以房山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出具的《选房通知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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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发展委员会负责审查已完成住房选择的家庭的资格。审查结果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咨询。对审查通过的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应当组织签约入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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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号码:

北京市房山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010-89367306

北京经济适用房建设投资中心:010-88150800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9: 00-11: 00和下午14:00-17:00

V.其他人

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组织此次租金分配,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负责此次租金分配的具体实施。

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8月

附件下载:

附件:快速租金分配系统操作手册。docx

搜索公共号码北京新闻。关注后,回复【公租房】,获取北京公租房网上注册门户,查看项目平面图和快速配租操作手册。如果您未通过“三检两发”程序取得备案资格,您目前没有资格申请住房,但您也可以回复[公共租赁住房],查看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材料流程、备案流程图、各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最新消息、北京市住房保障部门的电话地址、公共租赁住房常见问题汇总等指南。只有通过记录的家庭才有资格在将来有房子的时候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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