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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义务教育免考录取的总体安排,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入学的意见》(京教经二[2020]5号)文件精神,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结合东城区教育实际,经区政府批准,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20年,东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和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发展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大力推进教育公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坚持政府统筹规划,坚持免费就近入学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着力完善义务教育阶段的录取规则,严格规范录取程序,加强录取工作管理, 巩固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的办法,完善本市无房租户的适龄儿童和本市无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的联考制度,努力使每个儿童都享有公平、优质的教育。 保障全区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保持区域政策的连续性和可操作性,维护社会稳定。
二、录取条件和方法
(一)在本市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凡年满6周岁(生于2014年8月31日之前)且在东城区有常住户口且在东城区有房产证(由监护人持有)的适龄儿童,均须参加适龄人口信息采集,并就近登记,无需进行测试。根据学位供给情况、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积极推进单校文士与多校文士相结合的入学方式,继续推行地区制和九年制对口招生,并在附近形成更加公平完善的录取规则。
长期在东城区工作和生活的非东城户籍家庭的适龄子女,符合在东城区同一地址租房条件,实际居住3年以上,在房屋租赁监管平台登记,且配偶一方在东城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的,可在东城区申请义务教育。在东城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报名后,需要参与适龄人口信息收集。经北京市房管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核后,东城区教委将通过计算机分配的方式,在东城区多所学校安排招生。
为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合考试,东城区教委和相关部门完善了义务教育入学联合考试机制,并对入学资格进行了联合考试。特别是对非东城区无房户、合法稳定工作户和本市实际居住情况进行了调查,重点是过道房、车库、空挂户等。,而那些不符合实际生活条件的人不允许作为录取资格。
自2019年起,东城区教委记录了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的实际居住地址和适龄儿童入学实施记录。原则上,从该地址用于注册的那一年起,六年内将只提供一个单一学校的注册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实际登记入住的住宅房屋的不动产权利证书为2018年6月30日以后获得的家庭,通过计算机分配在东城区多所学校安排入住。
(二)完成初等教育的学生应当继续接受并完成初中义务教育。初中招生继续巩固和完善就近录取方式,招生通过普通初中(以初中为主)招生、学区分配和学区服务电影分配进行安排。学生通过北京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在线填写志愿者。对于申请人数少于入学人数的初中,他们将直接入学;对于申请人数超过入学人数的初中,他们将被随机分配入学,以确保每一个小学毕业生将被附近的初中录取,无需考试。继续做好九年制工作,巩固改革成果,落实有针对性的配额分配工作。
学籍与户口或家庭实际居住地不在同一地区的小学毕业生,申请返回户口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升初中的,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户口或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地区进行初中入学考试和登记。返回东城区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必须有东城区的正式常住户口和东城区的产权证(由监护人持有)。
(三)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区台办认定的台湾同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持有国家博士后管理部门出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亲(或母亲)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入站备案证明》(加盖博士后设站单位公章)的适龄儿童、少年, 军队师(旅)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现役军人证件和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按本市户籍处理。
(四)未在本市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北京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材料的要求,为确保符合条件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东城区接受义务教育,制定了《东城区2020年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细则》。未在本市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因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东城区工作和生活,需要在东城区接受义务教育。未在本市登记的适龄人口信息收集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持其在东城区的就业证明、在东城区的实际居住证明、家庭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等相关材料,向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入学材料审查申请。未在本市注册的适龄儿童、少年经联合考试合格后,东城区教育委员会将通过计算机分配的方式,安排东城区多所学校入学。
(五)同等条件优先保证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和青少年可以就近上学。
(六)凡由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引进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各类人才的子女入学,实行规范化管理和严格审批。持有烈士子女、台湾学生、华侨子女、军人子女、国家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予以照顾。
做好防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和服务保障工作。如需在2020年8月31日6岁进入小学,按适龄儿童户籍或法定监护人的财产所在地办理;如果2020年小学教育需要升级到初中,根据学生的小学身份、户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位置;在东城区的录取政策范围内,根据录取意愿优先给予保证。
三、岗位要求
(一)义务教育阶段涉及成千上万个家庭,具有强有力的政策,这是基础教育规范运行的重要环节。学校要高度重视,顾全大局,精心组织,规范运作,杜绝违规行为。
(2)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将继续实行计划管理。学校要加强对招生需求的前瞻性预测,根据适龄人口数量、小学毕业生数量和办学规模,充分挖掘潜力,按照东城区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未经批准,学校不得调整招生计划。
(三)义务教育招生采用全市统一的中小学入学服务系统,对每个学生入学的全过程方式和手段进行记录,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权限进行查询和监控。北京市中小学信息管理系统将根据适龄人口信息采集系统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建立新生学籍。学校应加强对录取学生数据的维护和管理,确保与北京市教委学籍系统的顺利衔接。
(4)所有学校应严格执行北京市教委和东城区教委规定的时间和录取程序;严禁以考试成绩、各种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试证书为录取依据。严禁以面试和评估的名义选拔学生。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冬令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招生。严禁初中在小学非毕业年级提前招生。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色班、国际部和国际课程班的名义招生。严禁通过寄宿招生招收非寄宿学生。义务教育学校实施随机和均衡的班级。上课前严禁组织考试。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严禁校外培训机构曲解宣传和录取政策,炒作公立学校排名,将培训结果与录取挂钩。未经允许,任何学校都不得招收学生。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要按规定和纪律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区教育委员会将严肃处理违反规定的公立学校,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直至将其免职。对违规的校外培训机构,应给予警告、罚款、停学、停办、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视情节轻重,并被列入黑名单。
区教育局将在新学年开始时组织和督促学龄儿童和青少年上学,以防止学生辍学。
区教委将继续重点监督检查义务教育招生情况。
(五)学校应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管理。有必要及时公布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服务区域、招生计划和接收学生结果。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让学生家长了解优先发展初中进入优质高中的政策和进入优质高中的期望,促进东城区义务教育的顺利实施。在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工作中,学校应建立特殊情况咨询机制和应急报告制度,以顺利推进招生工作。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020年东城区义务教育招生简表
附件:
2020年东城区义务教育招生简表
时间间隔
功函
4月30日前
完成小学毕业生的信息核对
5月1日
开放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服务平台的入学政策宣传门户
5月6-31日
完成中小学入学信息的收集
5月11-17日
接受户籍所在地和家庭实际居住地的初中入学申请、考试和登记。
6月13-21日
小学入学考试相关材料
7月2日
统一采用市级小生初分配制度进行分配
7月初
中小学为新生发布入学通知
9月1-15日
确立中小学新生的地位
提示:搜索北京新闻网公开号码(身份证号码:北京北京),注意获取东城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的入学(信息采集),查看2020东城区初中/初中入学政策后,在对话框中回复【东城入学】。一、非北京市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考试规则;回复【入学】获取2020年北京地区入学政策汇总、入学指南、北京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划线查询等信息。(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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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20年北京市东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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