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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的少年看色情视频欲火焚身。 有一天,他看到一位美丽的年轻女子经过,把她带到一个偏僻的地方,准备强奸。 年轻女性机敏地应对,终于脱离了危险。 近日,这名心怀不轨的少年被扬州市广陵区法院判处强奸罪1年6个月,缓刑2年。
将年轻女性推倒堤坝企图强奸
住在长江旁边的陈冬华本来是中学生,因为学习成绩不好,到了初二就辍学在家了。 陈冬华今年14岁,但身高达到1米70多。 前几天,陈冬华在朋友家看到黄碟,之后想变得不现实。
2009年6月11日中午,陈冬华吃完午饭后,旁边的人在水库外的渔船上买东西,他骑着电动自行车在堤坝上行驶时,一位穿着笔记短袖衬衫、黑色裙子的漂亮女性骑着电动自行车来到了对面。 这个女人是王芳。 陈冬华看到她长得还不错,而且是身材,周围没人,所以产生了强奸王芳的想法。 他一转身,骑上自行车跟在王芳后面。
过了一会儿,陈冬华突然加速,和王芳齐名的时候,用手把王芳打倒在地上。 王芳说陈冬华故意打倒自己,对陈冬华骂了一句。 陈冬华下车来到王芳面前,问王芳骂谁,王芳说“骂你”。 这时,陈冬华一只手捂住王芳的脖子,一只手抓住王芳的衣服,把王芳拖到堤坝北侧的芦苇丛里。 王芳问陈冬华:“你想干什么? ”。 陈冬华说:“你在干什么? 我要强奸你! ”说着,陈冬华的脚跪着推王芳的脚,强行想和王芳发生性关系。
[/s2/]关上住院门,抓住少年
王芳因为仰面沿着水库被拖着,所以在芦苇丛中头低脚高。 王芳知道这个时候和陈冬华硬拼是比不上他的,必须拿出智慧。 于是骗了陈冬华。 “你让我头朝下脚朝上倒在这里,血进入我的脑海,你就这样告知人的生命。 ”。 陈冬华问,真想到人命,就问王芳:“怎么了? 有高血压症吗? ”王芳说:“我心脏不好,今天出来没带药,回去吃药就行了。 你想干什么,先送我。 ”陈冬华听得目瞪口呆,突然问王芳。 “你家里有谁? ”。 王芳说:“我家里没有其他人。 只有我在家”。 陈冬华说:“我可以送你回家。 那个时候请来玩。 ”。 王芳说:“好的,先送吧。” 陈冬华听后拉上王芳,把她拉到河堤上,跟着王芳骑自行车去王芳家。
陈冬华走到王芳家门口。 王芳家有一对外国夫妇租住在她家,王芳怕陈冬华看到家里有人不进来,才骗不了他逃跑,所以对陈冬华说:“我家有人。 没关系。 是我家的外国人。 把车开进院子里吧”陈冬华保持警惕,把车挂在院子门口,出现意外的情况就可以逃跑了。 王芳一打开院门,就叫陈冬华走进院子,指着院子旁边的房间对陈冬华说。 “这就是我住的房间。 大房间已经被人租了。 请先走。 ”。 王芳的目的是想把陈冬华骗到隔壁房间关起来,但谁知道陈冬华不会上当,就等王芳一起进去。 王芳看到情况,马上关上医院的门,叫来他家借来的房客帮忙的时候,陈冬华问王芳:“你在路上骑自行车摔倒,我送你回家,你不让我去吗? ”我喊道。 一边打着王芳,一边想夺门而逃。 房客夫妇叫陈冬华不要插手,在向王芳了解具体情况后,和王芳一起控制了陈冬华,并打电话报警。 警察赶到逮捕了陈冬华。
近日,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陈冬华强奸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陈冬华违背妇女意愿,企图使用暴力手段与妇女强行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其犯罪时年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依法应当减轻处罚的其手已经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成功,属于犯罪未遂,可以按照既遂从轻处罚。 由于陈冬华系未成年人犯罪、强奸未遂,未造成严重后果,认罪态度良好,法院最终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本文来源:现代快报)
标题:“少年看黄片欲强暴少妇 少妇诱回家关门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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