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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网站显示,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年修订)》,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心理辅导室的建设,心理辅导室切实发挥学生整体心理素质、预防和处理学生心理行为问题的重要意义,教育部研究指出:“
中小学心理咨询室建设指南[/s2/
本指南是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年修订)》(教育基础一〔〕15号)的精神和国家关于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基本要求制定的。 适用于全国中小学心理辅导室的建设、规范、管理和监督判断。
一、建设目标
心理辅导室的建设以多次立德树人,促进学生健康快速发展为根本,心理辅导室软、硬件设施的配置注重遵循中小学生身心快速发展的优势和心理健康教育规律,提供心理辅导和心理健康服务。 通过为学生提供快速发展性心理辅导和心理支持,提高学生整体心理素质,培养他们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身心和谐持续快速发展,比较有效地适应学校生活和社会公共生活,为他们的快乐学习、健康成长和幸福生活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功能定位
心理辅导室是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个别辅导和团体辅导,帮助学生辅导和处理学习、生活、自我意识、情感适应、人际关系和升学就业中出现的心理行为问题,解决心理困扰,防止心理障碍的专业场所,是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阵地。 主要功能包括:
1.开展团体辅导。 关注全体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和团体心理咨询活动。
2.进行个别的咨询。 对有心理困扰和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较有效的个别指导,提供较好的心理支持或根据情况及时转到相关专业心理咨询机构或心理诊疗部门,进行协助、恢复保健、后续心理支持工作。
3.监测心理健康状况。 了解和监测师生整体心理健康状况、优势和快速发展趋势,及时发现问题,比较有效地监测、防范和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减少危机事件对师生的消极影响。
4.创造心理健康环境。 对有需要的教职工进行心理指导和心理支持,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营造积极、健康、和谐的育人环境。 举办心理健康教育推广活动,帮助家长了解和掌握孩子成长的优势、规律及教育方法,共同处理孩子快速发展过程中的心理行为问题。 利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资源服务社区,发挥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辐射作用。
三、基本设定
心理辅导室建设多次科学、实用地保证大体、基本配置,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比较有效地开展,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结合现实情况,拓展心理辅导室的功能区域和相关配置。
1.位置选择心理咨询室应建设在比较安静、容易出入的地方,尽量避开热闹、嘈杂的地区。 楼层不要太高。
2.环境要求。 心理辅导室的环境配置应充分考虑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特殊性和青少年身心迅速发展的特点,体现人性化设计和人文关怀,富有生命力。 心理辅导室可以选择亲切、生动、贴近学生心理、学生容易接受的名称。 可以在室外张贴简单的欢迎标语,图标简洁醒目。 内部环境应以温暖、清洁、舒适、清新、雅致、柔和的暖色调为主,合理运用色彩、照明和装饰品,光线适中,自然光、照明强度合理。 个别指导办公室应充分保障学生的隐私要求。
3.基本的构成。 心理辅导室应当设立个别辅导室、团体活动室和事务受理区等基本功能区域,有条件的学校也可以分别设立心理测量区、放松室、自主自助活动区等心理健康教育扩展区域。 心理辅导室的录取面积必须与在校生人数一致。 学校可以根据心理健康教育事业的实际需要与学校其他地方共同共享,在不影响心理辅导各功能区基本功能的情况下,心理辅导室各功能区也相互兼容。 心理辅导室外必须设立心理职位。
地区的基本构成各个指导室的面积为10-15平方米/各基本设施需要咨询椅或沙发,教师的咨询椅或沙发与学生的咨询椅或沙发配置成90度或60度。 可根据条件配备放松音乐、心理健康知识挂图、录音设备等。 团体活动室面积需要20平方米以上/各基础设施可移动的桌椅、靠垫、多媒体设备。 可以根据条件配备团体心理咨询包、游戏心理咨询包等。 办公室接待区面积要求15平方米以上的基本设施配置电脑、打印机、电话、文件柜、期刊架、心理书籍等。 其他拓展区域(根据需要和条件建设)配备学生心理评估系统和心理健康自助系统等工具、沙盘类、绘画类辅助辅导器材、放松类、自助类器材等。
四、管理规范
1.开放时间。 心理辅导室定期向学生开放,根据学生人数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现实情况明确具体的开放时间。 基本上,学生在校期间应每天开放,上课、课后等非上课时间在一定时间内对学生开放,并安排专家值班。
2.人员配置。 心理辅导室至少要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逐步增大专职人员配比。 专职教师应具备大致心理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经岗前培训,具备心理辅导基本理论、专业信息和操作技能,并定期接受一定数量的专业培训。 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将享受与班主任同等的待遇
3.经费投入。 学校应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保证心理辅导室工作人员正常开展。 心理辅导室应当免费向本校教师、家长提供心理辅导。
4.增长记录。 心理咨询室应给学生建立成长新闻记录。 通常包括学生的基本情况、家庭情况、心理状况、指导记录等。 指导记录通常包括学生当前的心理状况、指导首要问题和问题的判断与鉴定,有相应的解体、对策和指导效果评价。 学生要想成长新闻记录、评价资料、书信、录音录像和其他资料,必须严格保密。 心理辅导室应根据学生的成长新闻记录,比较开展团体心理辅导或个别心理辅导。
5.以伦理为指导。 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必须多次以育人为本,致力于提高学生整体心理素质的学生出现价值偏差时,要突破“价值中立”,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指导过程中严格遵守保密大体上是保护学生隐私的,但学生有可能发生自残、他伤等极端行为时,应突破保密大体上及时通知班主任及其家长,并予以记录。 慎重采用心理测评量表或其他测试手段,在学生及其家长知情同意的基础上进行,禁止强迫学生进行心理测试,禁止给学生贴上“心理疾病”标签,禁止采用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仪器设备。
6.危机干预。 心理辅导室应建立心理危机干预机制。 确定心理危机干预的业务流程,发现危机事件发生时及时妥善解决,给予师生适当的心理干预,可以预防心理危机造成的自伤、他伤等极端事件的发生。
7.及时的传输。 心理辅导室应与相关心理诊疗部门建立畅通、快捷的中介渠道,发现个别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或其他需要中介的情况,向相关心理诊疗部门识别,并能及时中介。 过程记录详细,建立跟踪反馈制度。
8.加强研究。 [/s2/]心理辅导室要定期组织教研活动、典型示范讨论、组织参与专家监督,定期开展心理健康调查和心理健康调查研究,提高心理辅导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标题:“教育部:各中小学至少配备一名心理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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