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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教育部下发了《中小学教师教育纪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为落实以德育人的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教师依法教育和管理学生的职责,维护教师尊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经充分调查和广泛征求意见,我部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教师教育纪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已向公众开放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和途径提供反馈:
1.登录中国政府法律信息网(网站:www.chinalaw.gov),进入主页主菜单中的“征求立法意见”栏目,提出意见。
2.请将意见函告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政策法规司(邮编:100816)。请在您的信中注明“征求对中小学教师执行教育纪律规则的意见”字样。
3.通过电子邮件将评论发送到:fzb@moe.edu。
反馈的截止日期是2019年12月22日。
教育部
2019年11月22日
标题:中小学教师教育纪律规则征求意见的时间和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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