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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润家园、延保隐帝家园、红叶星园、南亭新苑、郭庄子家园等5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中有部分剩余住房。现在,上述五个项目中的剩余房源都是为丰台区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准备的,并且是以“快速分配”的方式进行分配的。
一.住房状况
共有5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共有1,090套住房。其中,小套682套、中套336套、大套72套如下:
(1)康润家园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本工程位于丰台区高李庄北路10号院内。这次总共可以分配1,020套出租房。650套小套,建筑面积约35.84-40.98平方米;中型单位310套,建筑面积约45.87-51.57平方米;有60台大型机组,建筑面积约57.47-61.29平方米。租金标准为42元/平方米/月。
(2)延保隐帝家园公租房项目
本项目位于丰台区隐帝西路15号院。这次有12套可供出租的房子。有12套大型机组,建筑面积约54.29-54.69平方米。租金标准为42元/平方米/月。
(3)红叶星源公租房(原廉租房)项目
本项目位于丰台区红叶星园2区2号楼。这次有25套可供出租的房子。小区共有13套,建筑面积约35.12-36.79平方米;中间型12套,建筑面积约46.29-46.6平方米。租金标准为29元/平方米/月。
(4)南亭新苑公租房(原廉租房)项目
本工程位于丰台区槐房西路316号院7号楼和22号楼。这次有20套可供出租的房子。小套13套,建筑面积约33.3-33.99平方米;中间型7套,建筑面积约43.74-45.32平方米。租金标准为29元/平方米/月。
(5)国庄子家园公共租赁住房(原廉租房)项目
本项目位于丰台区林爽东路105号院6号楼。这次有13套可供出租的房子。6套小套,建筑面积约33.84-34.5平方米;中间型7套,建筑面积约44.75-48.07平方米。租金标准为30元/平方米/月。
在配租过程中,如有因腾空等原因产生的房屋,可计入上述配租。
注:上述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包括物业费,不包括取暖费、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费和收视费等。
第二,注册意向
(一)配租对象
2019年11月24日前通过“三检两公示”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资格,且尚未配租或安置的丰台区经济适用住房轮候册上的家庭。
重点家庭包括:原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的轮候家庭(统称“三室轮候家庭”),或者家庭成员年满60周岁、病重或接受过重大手术的家庭、重度残疾人、特护对象和退役军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成年孤儿、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城市有关部门认定的见义勇为家庭。
特别说明:在本次注册中,系统会自动收集家庭资格信息。如果申请家庭资格正在改变或其他住房保险业务正在进行,可能无法正常登记。如果符合上述条件的家庭无法登记或登记成功后系统显示家庭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请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窗口核实确认。
(2)在线注册时间
2019年11月25日,上午10:00-11月29日,下午5:00(共5天)
登记结果仅用于本次配租工作,在配租公告后自动失效。
特别提示:注册时间到期后,注册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变更注册意向的申请。
(3)在线注册方式
1.租金分配登记由申请家庭通过网络进行。申请人应自行登录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网站,点击“业务处理”-“快速租金登记”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的提示进行操作。
2.对电脑操作不熟悉或网上登记有困难的家庭,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经济适用住房备案通知书原件,到经济适用住房中心协助登记的地方,由工作人员协助网上登记。(具体注册地址请参见原公告)
(4)注册标准:
(e)登记原则
一个家庭只能选择唯一的套房进行登记,选择后不能更改,登记结果作为上述五项住房选择的依据。
已报名租房(含原实物廉租住房)并安置其他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家庭不得再次参加本次挂牌意向登记。
在此意向登记中,不允许进行晋升和降级登记,申请家庭应按照公共租赁住房备案通知中规定的邢弢标准登记意向。
(6)登记和分类原则
登记系统根据备案年份、租金分配资格和意向登记时间进行分类。具体的排序原则如下:
1.申报年份早的家庭排名第一,申报年份晚的家庭排名第二。
2.如果申报年份相同,具有优先配租资格的家庭排名第一,具有普通配租资格的家庭排名第二。
3.如果登记年份和租金分配资格相同,具有早期意向登记时间的家庭排名第一,具有晚期意向登记时间的家庭排名第二。
每当新的家庭登记申请成功时,登记系统将根据上述排名原则更新排名顺序,因此每个家庭在完成登记操作时获得的顺序不代表最终的住房选择顺序。
(7)房屋选择安排
1.为贯彻国务院和北京市扶贫文件精神,本次住房选择将登记家庭分为两组,第一组家庭优先选择住房。具体来说:
第一类家庭:符合丰台区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包括分散供养的贫困家庭)、低收入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第二类家庭:丰台区其他符合经济适用房条件但未分配租金或安置的家庭。
2.第一批家庭完成网上意向登记后,必须在2019年12月3日前持最低生活保障证(含分散供养的贫困家庭)、低收入证或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家庭救助卡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部门进行资格确认。逾期未提交相关证明或未通过资格确认的家庭将被自动纳入第二组参加房屋选择的家庭。
3.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根据登记系统的排序原则、登记系统结束登记时登记家庭的顺序以及分组确认,确定每组的最终选房顺序。
(八)房屋选择公示的登记结果和顺序
1.本次“快速配租”的登记结果将于2019年12月2日在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2.本次“快速配租”中各群体的选房顺序将于2019年12月6日在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第一时间回复北京新闻网【公共租赁住房】获取登记结果)
第三,资格审查和房屋选择
(一)丰台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已登记家庭的资格进行审查。为简化审核程序,以住房保障综合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的审核信息为准,纸质材料应提交给信息锁定的家庭进行审核。复查(复核)结果可向申请街道(乡镇)住房保障部门咨询。
(二)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中心以审查(复核)通过的家庭组织住房选择、入住。
搜索北京新闻网(身份证号:北京BDB),在对话框中回复【公共租赁住房】,获取北京公共租赁住房网上登记条目,查看网上登记操作指南、原配租公告和项目平面图。如果以前没有备案,可以查看北京市住房保障部门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流程(备案流程)、地址和电话,以及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的常见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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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北京市丰台区1090套公共租赁住房开业申请(带登记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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